沙螺洞溪流現捕籠 近危物種「香港瘰螈」中招 漁護署:捕獵違法
剛過去的周日(8日),有女網民於facebook群組「Tai Po 大埔」上載圖片,指有人於大埔沙螺洞張屋附近的溪流放置捕籠,疑似用作捕捉香港獨有的野生瘰(音「攞」)螈。網民指在香港捕捉野生瘰螈屬違法,希望其他行山友可以多加留意,保護香港的生態環境。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助理保育主任陳文灝接受《香港01》記者訪問時表示,相信捕籠中有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列為近危物種、屬「受保護動物」是香港瘰螈,他曾聽聞有人會捕捉香港瘰螈,但不清楚相關數字。他指相中的捕籠似欲捕魚居多,不排除誤捕其他物種,而在港放置陷阱捕捉野生動物亦可能觸犯法例。漁護署表示,任何人士捕獵受保護野生動物均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港幣10萬元及入獄1年。
漁護署發言人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本月8日及10日接獲報告指大埔沙螺洞溪流有狩獵器具,而署方有定期巡查郊野地區搜索狩獵器具,以打擊非法捕獵活動,本月初曾在沙螺洞上址進行巡查,當時沒有發現狩獵器具。因應是次個案,署方會再次派員到上址巡查及進行執法行動,包括移除狩獵器具及張貼警告標示。
漁護署強調,香港瘰螈及香港所有野生龜類(包括淡水龜及海龜)均屬《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所指明的受保護野生動物。任何人士捕獵、故意干擾、管有、售賣及出口受保護野生動物(包括巢和蛋),均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港幣10萬元及入獄1年。在過去5年,本港有一宗因非法捕捉香港瘰螈而被檢控及定罪的案件。
有網民於周日(8日)下午4時許在facebook群組「Tai Po 大埔」上載多張照片,指在大埔沙螺洞張屋一帶行山時,看到一條平時被遮蔽的道路,路上雜草被除去,好奇上前查看,赫見溪流上有4個看似放置了一段時間的捕籠。她指這條路應該很少人知道,平日亦應該很少人行經。
該網民續指,幸好當天有好心人解開捕籠,釋放了10條瘰螈及青蛙、水鰻、小魚等生物。她指「在香港捕捉野生蠑(瘰)螈是犯法的」,希望其他行山友可以多加留意,一起保護香港的野生動物,她又指有相為證,所以已經報警處理。網民則稱已經將照片傳給漁護處,希望當局跟進,而其他網民估計,捕籠的目標不是瘰螈,而是金錢龜。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助理保育主任陳文灝接受查詢時表示,相信籠中的瘰螈屬香港瘰螈,而且時值秋天,香港瘰螈會回到水中繁殖下一代,符合其物種特性。不過他亦指有關捕籠似用作捕魚居多,但卻誤捉其他物種。
陳文灝指香港瘰螈在港屬受保護動物,根據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則屬「近危」物種。他指香港瘰螈因為在港首次發現而得名,不過在內地亦可見其蹤影,特點是其肚部位置會有鮮艷的紅色斑點。
陳文灝表示,曾聽說在港有人會捕捉香港瘰螈,但不清楚實際數字,亦不清楚香港瘰螈是否有市場。不過,現時金魚街不少店舖都會出售兩棲爬行類動物,當中有店舖會發售瘰螈,但並非香港瘰螈,但他不排除有店舖會出售香港品種的瘰螈。
香港瘰螈是野生動物,陳文灝不鼓勵市民在家中飼養,因牠們慣於在乾淨而清涼的水中生活,家居較難做到類似環境。他又指此物種有遷徙性,不會長期在水中生活,亦會上岸活動,例如每年春夏季就在陸地生活,秋冬季則回到水中繁殖下一代,所以需要較多活動空間。他指香港瘰螈在野外找到的食物及需要的營養未必可以由人工餵飼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