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角色・下|由抗爭變協商 立法會如何制衡又配合政府?
撰文:黃舜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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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反修例風波過後,中央出手制定《港區國安法》和修改選舉制度,立法會直選議席被減少至20席,新一屆議會中泛民主派幾乎絕迹,「清一色」建制議員表現如何見仁見智,但特區政府施政卻未有太大改善。有人認為議會監督空間和權力被大幅削弱,亦有人認為當局只是把行政立法關係由「對抗」撥亂反正成為「協商」。然而,如果議會制衡權力不足,又可如何配合政府提高施政效能?
北京港澳學人研究中心理事、全國港澳研究會成員林朝暉認為,過往制度賦予議會相對較大的制約權,雖行「行政主導」,但直選制度又鼓勵議員傾向與政府「對着幹」,以顯示自己的監督權力,「但完善選舉制度後的立法會,其直選議席的比例大幅減少,只有20席。新增的40席選委界別議員,其選票基礎與特首選舉來自同一班人,行政立法關係亦相信會從過去的『對立』轉向『輔政』。」
那麼,立法會有多少空間「輔政」?又有多少空間監督政府??尤其是改制後的立法會,行政主導得以加強,如果議會權力不足,未來是否應該賦予立法會更多制衡政府的權力嗎?
詳細內容請閱讀第322期《香港01》電子周報(2022年6月20日)《會內抗爭變成會外協商 立法會如何制衡又配合政府?》。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電子周報,瀏覽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