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如何維護國家安全與學術自由
6月初,有本港大學校長表示認同「港區國安法」對國家安全和香港穩定的重要性,但也期望能保障《基本法》賦予大學的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國家安全與學術自由之間存在張力,一點也不讓人奇怪,近日美國不斷威脅要限制甚至驅逐中國留學生,便是鮮明例證,說明大學也是國家安全風險口。社會有責任防止大學成為分裂、顛覆和恐怖主義活動的溫床,只要做法得宜,不單可維護國家安全,也可保障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
撰文:黃伯農
本文以勘探美國大學身處的國家安全地形為借鏡,探討香港的大學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原則下,如何思考保障院校自主與學術自由。
安全情報機關與大學應發展怎樣的關係才能保障學術自由,是香港社會接下來必須思考的問題。
去年反修例風波裏,香港的大學成為衝突風眼,激進示威者一度佔據中文大學與理工大學,用汽油彈等武器對抗警方,火光熊熊的場面令校園內外人心惶惶。近年政治兩極化氛圍也使愈來愈多教職員和學生感到無法表達自己真正想法。在嚴峻局勢之下,政府寄望「港區國安法」穩住大局,但大家也需探討於國家安全框架下何謂「學術自由」。
我認為,符合國家安全的學術自由是須由中央在港國家安全機關、香港特區政府的安全機關、香港高等教育界和香港社會合作去維護的價值觀和制度,以確保大學人員和學生可於一個政治穩定、安全、具包容性和以尋求真理為基礎規範的環境中研究學習。學術自由需被國家安全維護,使教研人員和學生能安然地發揮應有的職能和作用,其實這種以國家安全為前提的學術自由觀已在美國操作多年。我會先勾勒美國情報機構制動大學的機制,再以2011年美國公立高等院校南佛羅里達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 Florida;USF)孔子學院院長彭大進被免職事件為個案,探討美國情報部門與大學的關係,分析美國情報部門如何滲透大學,介入校內人事衝突,以及「國家安全」恐成為教授間競爭工具等問題,作為反面參考。
美情報機構四方面制動大學
美國情報機構制動大學的機制有至少四方面。首先,近年美國大學定期提供關於國土安全、間諜活動和網絡安全的學位課程,使各院校爭相尋求「情報群體學術卓越中心」(Intelligence Community Centers for Academic Excellence)和「國家網絡操作計劃卓越中心」(National Centers of Academic Excellence in Cyber Operations)頒授的認證。因為這些中心屬國家安全機關所管,獲認證的大學便可向聯邦政府申請研究資助。2006年聯邦政府成立的「高等情報研究計劃活動」(Intelligenc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ctivity)便專門資助被喻為「高風險、高回報」(high-risk/high pay-off)的研究計劃。大學依賴國家安全機構的資助,參加機密研究計劃,教研方向也必然受影響。
第二,現時美國情報機構定期非正式約見大學高層和向教職員及學生提供座談會去講解各種間諜威脅,大學內的專家學者也被邀請作政府的國家安全顧問。這現象可追溯到1942年成立的對外情報機構「戰略服務處」(Office of Strategic Services,簡稱OSS)。OSS先吸引了13位耶魯大學教授加盟,後有42位耶魯畢業生成為情報官員。其中有教授曾以學術身份掩護成為OSS駐土耳其伊斯坦堡的情報總監。1947年,中央情報局(CIA)成立並吸納了OSS。CIA續以耶魯大學作基地,並擴展到其他「長春藤聯盟」校園,包括哈佛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等。
第三,現時美國情報機構吸納外國學生的做法可追溯到1950年CIA成立「國家學生協會」(National Student Association)。協會為CIA搜集和分析外國留學生的政治傾向和性格特徵,發展他們作CIA線人和策反他們回國後為CIA工作。協會會員人數於往後數十年內不斷增加。CIA同時透過大學校園吸納了記者和神職人員,滲透境內外傳媒和教會。
最後,2005年,為了有效協調國家安全機關和大學的合作,聯邦政府成立了「國家安全高等教育諮詢委員會」(National Security Higher Education Advisory Board),讓大學校長和領袖加入。2013年,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和CIA更為委員會會員發出「安全驗證」(security clearance),讓他們到兩局內進行機密會議。在情報機構已能統籌大學事務的制度框架內,美國大學的安全地形也隨之變化。彭大進案便是例子。
彭大進於1984年獲北京國際關係學院取錄為研究生,1986年畢業後到美國留學,1989年獲普林斯頓大學伍德羅.威爾遜公共及國際事務學院的博士課程取錄。由於北京國際關係學院被指與中國情報機構「國家安全部」關係密切,彭在美國讀書期間已被FBI和CIA盯上。美國情報機構透過以大學行政人員和教授為主的情報網絡,得知校內人事動態和學生背景。FBI和CIA分別向彭提出豐厚條件,希望他能協助美方的中國情報工作。彭拒絕了他們,但不想開罪美國政府,便與負責普林斯頓大學反情報工作的FBI特工亞帕特(Nicholas Abaid)保持聯繫。1994年,彭獲USF教席,亞帕特要求他即時向FBI的佛羅里達州分部報到,但遭拒絕。
USF跟美國其他大學一樣,都受到國家安全機關的壓力。1995年,USF智庫「世界與伊斯蘭研究機構」(World and Islam Studies Enterprise)執行主任撒拿(Ramadan Shalah)成為了伊朗支持在敍利亞的「巴勒斯坦伊斯蘭聖戰組織」(Palestinian Islamic Jihad)的領袖。由於USF的電腦工程教授亞里安(Sami Al-Arian)曾與撒拿共同創立「世界與伊斯蘭研究機構」,媒體隨即指控他支持恐怖主義。FBI便向亞里安進行長達幾年的調查,包括到家中搜查文件和竊聽通訊。USF校長卡斯德(Betty Castor)為了平衡國家安全和學術自由,給予亞里安有薪假期讓他與FBI合作調查。1998年,大學委託的調查證明亞里安無犯錯,決定復原教職。
2001年「911」恐襲發生後,有媒體再指控亞里安支持恐怖主義,大學校董會指令時任校長根沙(Judy Genshaft)調查事件。亞里安相信FBI在背後推動調查。2003年,亞里安被起訴陰謀謀殺罪。2006年認罪後被判刑57個月。2015年,他被遞解出境到土耳其。為挽救大學聲譽,USF正式接受國防部、國家安全局和國務院等的研究資助,也開展課程訓練情報人員和網絡安全人員。
佛州孔子學院風波
於這背景下,彭大進在2000年歸化美國籍。2005年,除了USF正職外,彭開始在中國大學兼職教學。2007年,USF國際事務學院院長甘密(Maria Crummett)推動彭利用他在中國的聯繫在USF成立孔子學院。彭很快便得到中國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漢辦」)和南開大學的批准和資金,甘密隨即認可他的工作成果。2004至2005年間,漢辦在全球設立超過500所孔子學院,其中109所在美國。有學者批評孔子學院不容許教員討論敏感題材,如西藏問題。情報機構則懷疑孔子學院被用作間諜活動。FBI開始針對孔子學院調查。
美國調查記者Daniel Golden在2017年出版的著作《間諜學校》(Spy Schools: How the CIA, FBI, and Foreign Intelligence Secretly Exploit America's Universities)中詳細披露了當時的經過。書中指出,縱使沒有實質證據,FBI人員仍會突兀地直接打電話給孔子學院教職員的私人手機,要求提供信息。彭大進沒有理會這些暗湧,他在孔子學院內加設了文化中心,並得到地方華僑捐獻支持,擴展中國語文課程和資助一系列文化活動。但FBI已在暗中審查他。
2009年,南開大學教授一名張姓學者到USF孔子學院訪問。當時她正考慮與在中國的丈夫離婚,她與彭大進發展浪漫關係,但彭最後與她疏遠。張懷恨在心,先向院長甘密投訴彭管理不善和對異性作不恰當言論,校方不受理。與此同時,彭解僱了孔子學院一名姓李的中國項目協調主任,也使李懷恨在心,而彭相信李是FBI間諜。
USF中國語言教授史拔(Eric Shepherd)也接受了漢辦資金支持,校內人士都知他與彭大進存在競爭關係,張李二人遂向史拔提出針對彭的指控。史拔也有意接管孔子學院。他先聘請了李為教學助理,後陪同兩人向大學高層投訴彭大進性騷擾等。2009年4月,彭被大學要求放假接受調查。同年8月,史拔接管孔子學院。調查未證明彭涉間諜活動,但發現有挪用公款等問題。
彭相信FBI在整件事背後操作。除了在過程中與涉事人和校方高層接觸之外,FBI也數度致電大學審計處和派特工與彭共進午餐, 亦曾暗示若彭願意,FBI可介入事件。2011年,USF決定免去彭的孔子學院職位。彭雖仍保有教席,但被停職至2015年才重回教職。
美國大學的國安地形
上述USF事件提供以下參考點:
一、美國安全情報機構滲透大學校園,監視和審查校內人事活動。一方面,他們利用大學的人才和資源為國家安全服務、投資予大學進行有關國家安全的研究項目和教學活動;另一方面,他們於校內進行反情報工作,打擊恐怖主義和間諜活動,也不斷策反有關人士為美方服務。
二、美國國家安全機關不單擁有很大調查和竊聽權力,間諜網絡也深入大學行政系統和教研組織之內。個人雖可以拒絕合作,若他們懷疑當事人涉隱蔽非法活動,縱使無實質證據,仍會不斷調查跟進。在美國,學術自由便只能於這種被國家安全機器警惕監視的張力和氛圍下尋找談判得來。
三、美國國家安全機構也透過媒體向大學施壓去影響校政。因為他們有權直接向個人和部門獲取信息,他們於是掌握校內動態,能暗中介入和塑造校內人事動態和事態發展結果。這莫大的權力便提醒校內人員和學生一件事:當國家安全底線被觸碰時,當事人的學術自由便會被暫停和被制裁。
四、在美國大學的國安地形中,情報界也涉入校內的人事動態。雖然教職員可藉「國家安全」理由去打擊對手,但那擁更大權力的國家安全機關仍塑造事態。可見美國情報機構與大學間已構成一種「由上而下」(top-down)的主導性關係。
反思一國兩制下學術自由
以上美國模式是否合適「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學術自由?我認為未必。香港各界須仔細考慮以下問題:
一、安全情報機關與大學應發展怎樣的關係才能保障學術自由?怎樣的情報機制才可讓教職員和學生免於本土恐怖主義的恐懼?
二、情報機構調查大學內懷疑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活動時,有什麼技巧和方法去保護調查人員身份和涉事人身份?有什麼機制可防止情報機構涉入大學內人事動態?
三、有什麼機制可以有效地發展與大學的情報關係,以及反恐和反間諜網絡?有什麼機制可保護校內線人的身份和安全?
四、為鼓勵大學為維護國家安全做相關教學研究,可否發展一套「安全檢證」系統?安全檢證分級別嗎?有什麼要求、責任和刑責?是否只有中國籍才可被檢證為安全?
五、我們如何人性化地和持重地在大學內維護國家安全?如何更具包容性地促進不同學術立場為國家安全服務?
作者簡介:
黃伯農
英國巴斯大學
政治、語言及國際研究學系副教授
上文節錄自第219期《香港01》周報(2020年6月22日)《如何維護國家安全與學術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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