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示威.深度】要是在美國⋯⋯「警暴」會如何終結?
在美國明尼蘇達州(Minnesota)最大城市明尼阿波利斯市(Minneapolis),非裔男子弗洛依德(George Floyd)上月25日疑因警員使用過度武力拘捕而死亡後,民眾上街抗議,隨後蔓延至全國逾140個城鎮,爆發大規模騷亂及警民衝突,甚至出現大規模的警察暴力場面,令社會出現改革警隊的呼聲。烈火、催淚彈連連,令不少香港網民聯想起連綿數月的「反修例風波」,表示「黑警無分國界」、「要是在香港,一早就開槍了」云云。事實上當社會出現動亂時,警察應該扮演怎樣的角色?其作用會因不同體制而呈現不同的面貌嗎?而各地政治與社會文化的差別,對警察使用過度武力的反應又有何不同之處?
由「弗洛依德之死」所引發的抗議已踏入半個月,各地由和平集會日漸演變成大規模騷亂及警民衝突。各州相繼出現縱火、騷亂、搶劫以及破壞公共與私人財產:示威者焚燒國旗、燒毀警車警署、搶掠商店貨品及在牆上塗鴉;警察則使用橡膠子彈、閃光彈和催淚彈驅散人群。截至當地時間周日(31日)晚,全美至少22個州、接近40個主要城市實施宵禁。有15個州及華盛頓特區已調動國民警衛隊。
5月29日凌晨,美國總統特朗普在Twitter發文稱示威者為暴徒(thugs),又指自己不能袖手旁觀任由此事發生,表示「無論多難,我們都會恢復對局面的掌控,但是當劫掠開始時,射擊就會開始(Any difficulty and we will assume control but, when the looting starts, the shooting starts. Thank you!)。」白宮視抗議為「暴亂」,特朗普更揚言,如果州長無法借助國民警衛隊恢復社會秩序,聯邦政府會派遣軍方介入,後來疑因受州長拒絕及社會口誅筆伐才改口,但這已顯示特朗普應對蔓延到全國的暴力行為的態度。
「有警察加入我們」?
面對美國的社會動盪,中港兩地評價不一。內地官方及媒體利用美國的示威騷亂,嘲諷美國雙重標準。除了這種隔岸觀火的態度外,因美國不斷升級的抗議行動,與事隔一年仍未歇息的反修例風波有類似之處,許多人將香港警察與美國警察的做法作比較,認為香港與美國警察高下立見。例如有媒體報道,在密歇根州傑納西縣 (Genesee)的示威活動中,警長Chris Swanson試圖與被防暴警阻截的民眾對話,隨後警員們更放下防暴裝備加入加入遊行隊伍;而在佛羅里達州珊瑚牆市(Coral Gables)、密蘇里州佛格森市(Ferguson)等地,有警隊高層及警員單膝跪下,與示威者禱告及對話。
雖然美國有警民團結的時刻,但更多的卻是警民衝突的片段。據美聯社統計美國至今有超過一萬人被捕,不少人因涉嫌盜竊、縱火、嚴重毆打和參與騷亂。過程中亦不乏警車衝撞示威人群、防暴警察肆意推撞;而連日來已有逾廿名記者在採訪期間,即使表明傳媒身分,亦被警方阻撓採訪或拘捕,甚至遭噴胡椒噴霧、被橡膠子彈擊中。
事實上,美國執法沿襲固制度,本身極為複雜,不論在縣、市、州的地方層面均設有警察部門,另有在聯邦制下的國民警衛隊及憲兵部隊等,然而不管屬於那個政府執法部門,維持公眾秩序和治安是必要責任。
如何處理警暴?
近年各地出現抗爭浪潮,印尼、西班牙、智利等均爆發曠日持久的大型示威。如始於2018年11月的法國黃背心運動,在巴黎等地多次發生騷亂,示威者在街上放火、拆毀路牌及架設路障;警方則施放催淚彈和水炮驅散示威者,更動用口徑達40毫米的「防禦球發射器」(LBD)發射橡膠子彈。法國警方曾表示,示威在首兩個多月間,已造成最少1,900名示威者和1,200名警員受傷。
面對社會動亂時,美國也會用盡一切方法平亂,通常換來的是更大的反撲。如在上周四(4日),紐約水牛城(Buffalo)一位75歲示威者被兩名警員無故推倒,頭破血流但沒有警員伸出援手,同日兩名涉事警員被停薪停職,隨後被控二級襲擊罪,因而引起警察抗議,57名防暴警察集體退出當地的「緊急應變小組」;亦有費城警員疑用警棍毆打學生示威者頭部而遭檢控。
事實上,「警察暴力」(police brutality)一直是全球爭議話題。是次事件表面上是抗議執法暴力,實質亦使美國警察制度的缺陷重新浮現:如美國警察執法致死的案件逾數百宗、最高法院在1960年代頒布的「有限制的豁免權」(Qualified immunity),使美國出現警員濫暴但不用負責的情況等。
美國民主黨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和參議院少數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等人在6月8日提出改革警隊議案,內容包括強制所有警員攜帶攝錄裝置、禁止拘捕時向疑犯箍頸鎖喉等,議案亦提出修訂警察「有限制的豁免權」門檻,避免豁免權成為警察的「免死金牌」。
討論美國警民衝突以至大規模示威時,斷不能抽空種族議題、經濟因素等社會背景作討論。警民屬相互關係,加上各地背景脈絡不一,如何執法難以一概而論。但不同國家地區的例子反映,不論民主體制還是集權管治,警方在日常執法時或會濫權、過分使用武力的情況,當中只有程度和問責之別。而如何面對、處理以至修正,才是最能分辨一個地方當權者、以至普世價值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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