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東豪專欄】老闆無心之失 打工仔一定要忍?
項目大功告成,老闆帶頭慶功,歡呼聲中,老闆為項目作總結,他的發言恰到好處,讓同事興奮之餘,感受到團隊合拍的重要,最後他點名表揚參與項目的同事,但遺漏了你。過去半年朝思暮想的事,多少個通宵達旦的晚上,多少份嘔心瀝血的報告,已成為歷史,領功竟然無自己份,彷彿被世界遺忘了。
那種不舒服很難形容,一時心裏隱隱作痛,一時痛至想大叫。胡思亂想是難免的,老闆的發言不是即興,事前作好準備,是否有心不提某些同事?老闆日理萬機,我只是小薯仔,漏了一個名字毫不出奇。如果是大事,例如性騷擾、欺凌等,公司有既定的處理程序,上層不跟進,我們一定追究到底。可是,這件事的性質不能相提並論,對全世界微不足道,說出來被人覺得心胸狹窄。
有冤無路訴的感覺無奈,最要好的同事也不敢傾訴,小器這標籤可大可小,況且我們知道傾訴後的結論,必定是忍,千萬不要採取行動。我們認為的大事,上司覺得瑣碎,追究下去的輸家是自己。幾可肯定,老闆不是故意漏說某名字,老闆犯的錯是疏忽。當疏忽的受害者是其他人,我們很懂得處理,向前看吧,但當受害人是自己,真的很痛。
辦公室的確存在很多小刺激,這些事不是令人憤怒,但足以令人惱怒,惱人的感覺短期內揮之不去。正因為犯事者多數是無意,受害人追究的風險頗高,例如直接或間接向老闆指出疏忽,他的反應必定是表示歉意,然後不知道他怎樣看這件事。追究除了解開自己心中的結,好像無甚建樹,但惱怒可以像黑雲籠罩整個人。那可以做什麼?
我會向直屬上司表露心聲。直屬上司也有出席慶功宴,其實,他應該察覺到老闆的疏忽,馬上安撫下屬,替下屬出頭。如果直屬上司同樣疏忽,察覺不到我們的不快,我們便應該坦白告知。好上司不會推搪,聽後的回應應該是:好的,讓我處理,我會跟老闆解釋。直屬上司清楚我們的為人,我們不是小器之輩,當這件事影響工作心情,須正面處理。
縮骨上司的座右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勸我們忍一時之氣。更縮骨的上司口說會做事,實際不做。時間是最佳朋友,上司是否縮骨,很快知道。上司的職責很多,保護下屬是重要職責之一,不肯撐下屬的上司,根本不是上司,是紙板人。
另一項重要的行動,是不行動。認為最需要行動的時候,最不應行動,因為我們不夠冷靜。「㷫烚烚」行動是犯錯的根源,事情的性質不迫切,最佳策略是等,然後再等。等什麼?等一個時機,一個所有人不覺突兀的時機。例如在不相關的場合跟老闆閒談,有意無意間透露,在那個大項目中找到一個有趣商機,或識到一個有趣的人,老闆話頭醒尾,記起我們曾為項目作出貢獻。
等的期間工作態度無異樣,切忌嬲爆爆,小器是打工族死罪。我們討厭小器,更甚於狡猾、衰格、卸膊等。這些惡行可以提防,同事可從狡猾的人身上學到有用的東西,但小器像無藥醫的病,人見人怕。在辦公室詆譭一個人,最差勁是cheap。如果我們能夠不忘記,但加倍努力工作,這是頗高境界。老闆沒提我們的名字,或者我們做得不夠突出,下次更加搏命,老闆的眼睛始終雪亮。能夠以這種態度自處,我敢肯定你沒事。
小刺激不可輕視,加起來變成大刺激。上司一次又一次製造小刺激,是壞徵兆,代表大鑊的前奏。上司不夠敏感,不能體察下屬心裏所想,長期而言,構成大問題。公司滿是不夠敏感的人,不停為下屬製造小刺激,我認為是離職的充分理由。
我希望小刺激的課題喚醒打工族,當我們有機會嘉許的時候,千萬不可掉以輕心,漏了一個名字的後果可以很嚴重,所以不能遺漏。不夠清楚的話,事前做足準備,問清楚有關人士。激勵同事的手法之中,讚許最有效,而且免費。
上文刊載於第156期《香港01》周報(2019年4月1日)《辦公室的小刺激》,網上標題為編輯重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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