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驗收紀錄疑「被消失」 趕工文化惹禍?
醜聞不斷的港鐵沙中線和港珠澳大橋工程,近日又爆文件「甩漏」風波。政府日前公布紅磡站三處地盤,以及香港段接線工程部分的驗收記錄不齊全,缺失過萬份「檢查及測量申請」(Request for Inspection/Survey Check,簡稱RISC)表格,反映施工文件缺失問題絕非如政府所講屬「單一事件」。到底當中責任誰屬?RISC表格屬證實前期工序施工質素良好,以及其在受監督下完成的關鍵文件,雖然有關當局屢次強調漏交文件與施工質素無關,但基建項目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一旦不幸發生事故,將無法沿有關文件依法追究怠工者。適逢《檔案法》現正進行公眾諮詢,有關法例能否填補現有漏洞、遏止劣質工程文化滋長?
本月初《香港01》刊登來自港珠澳大橋香港段接線工程顧問公司奧雅納(Arup)的信件,揭露多近1.5萬份RISC表格在大橋竣工後兩年,至通車前才獲總承建商中國建築工程(香港)補簽;路政署隨後發新聞稿證實,該批遲交表格佔合約規定須提交表格數量多達28%。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於上周五(15日)出席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缺失大量驗收文件解畫。他指當局於2016年7月首次得悉,承建商未有按合約要求依時提交RISC表格,至去年中為審慎起見,決定動用約230萬元公帑委聘獨立審查顧問,在兩個月內按施工照片、地盤日誌、工人證供等原始資料核對所有遲交表格,結論是「沒有發現任何異常的情況」。
陳帆強調事件不會影響港珠澳大橋工程質量,卻引起眾多委員嘩然。其中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譚文豪質疑,遲交表格和所涉佐證數量龐大,惟獨立審查顧問團隊人數稀少,短時間內難以悉數細閱所有資料,詰問「為何(政府)有信心肯定工程無問題」;民主黨尹兆堅亦狠評事件涉嫌造假,要求政府盡快勘測大橋結構,確保安全。
沙中線、港珠澳大橋接連缺失文件
另外,就港鐵沙中線紅磡站南、北面連接隧道及列車停放處三個工程遺失大量驗收記錄,兩周前政府亦曾召開記者會交代事件,路政署署長陳派明在會上指,政府早於去年6月接獲港鐵通報,曾向不按圖則施工的承建商發出「不合格通知書」,惟港鐵一直未能提供實質資料予當局跟進;直至12月港鐵方致函路政署,承認數以萬份包括RISC表格在內的圖則改動、物料測試等文件,均出現大規模遺失情形。
陳派明續說,礙於港鐵無法提供完整施工記錄,政府因而未能充分掌握承建商把站內原定以鋼筋搭接的部分,擅自改以螺絲帽連接的具體範圍,以及相關改動對車站整體結構的影響,直言「感到遺憾」。鑑於事件或涉刑事成分,路政署自本月初將案件轉介警方調查,西九龍警區重案組派員到紅磡站地盤辦公室蒐證,並取走多批文件及電腦作證物。
大批文件失蹤 專家質疑或涉「極高層」授權
工程業界一般規定,當承建商完成紮鐵、釘板等前期工序時,必須遞交載列動工時間、負責工人、所用材料和設備等資料的RISC表格,要求顧問公司和項目業主駐地盤人員稽查有關部分的「關鍵檢查點」(hold point),確保施工質素良好和符合圖則後,方能進行灌漿、鋪磚等下一步工序。
作為大型基建的港鐵沙中線工程,有關規定自然更嚴格。紅磡站灌漿工程分判商中科興業董事潘焯鴻近日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相比坊間慣用的「一式三份」RISC表格,港鐵的RISC表格卻是「一式五份」,並規定前線人員必須出示已獲總承建商禮頓、顧問公司和港鐵駐地盤人員簽署的表格,才能經電腦系統獲得灌漿編碼,用以召喚水泥車進入地盤灌漿。
換句話說,工人若無法出示已簽署的RISC表格,理論上亦不能進行下一步工序。惟早前有報道揭發,會展站有工人縱使沒有遞交RISC表格予港鐵和顧問公司簽署,仍能進行灌漿工作;潘焯鴻認為,若該站地盤採用與紅磡站相同的電腦系統,或意味有人跳過檢查程序,蓄意亂填資料以取得灌漿編碼。
就沙中線工程遺失大量RISC表格,港鐵堅稱從未接獲或簽署有關文件,但資深土木及結構工程師蘇耀坤早前在一個電台節目反駁,RISC表格備有多份副本,亦會上傳至港鐵伺服器作存檔,加上工人在地盤仍需出示表格作為施工許可,直言港鐵從未「經手」,或對有關情況全不知情的可能性極低。他續指事件若涉大規模偽造及銷毀文件,須有港鐵或禮頓的「極高層」人士授權才能做到。
趕工是「甩漏」元兇
在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爆出遲交大批RISC表格消息後,有曾參與工程的匿名工程業者現身說法,指受大橋趕工影響,部分前期工序只須通過顧問公司駐地盤人員檢查,便能直接進入下一步工序,毋須處理準備RISC表格等行政工作。
曾處理2000年天水圍天頌苑短樁案的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副教授楊德忠,回應《香港01》記者提問時亦不諱言,鑑於工程進度趕急,承建商接受駐地盤人員稽查前未有準備RISC表格、要求事後補交甚至「即簽即開工」均頗為常見,「工程合約有時規定,為確保檢查時間充裕,顧問公司駐地盤人員有權可於稽查後24小時才簽發RISC表格放行,但不時會有承建商詢問能否『拍硬檔』早一點簽名,方便他們向項目業主交代。」
楊德忠續說,承建商輕視顧問公司稽查、「做咗先算」的情況在近年愈見普遍,「為增加中標機會,承建商投標時均傾向提出相對不合理的標價和完工期限,中標後卻發現自己『講大咗』,唯有用盡方法減省稽查所需時間,用作趕工追進度」,最終陷入承建商「惡晒」、顧問公司無力干預的惡性循環。
為加強監督業界,政府工務部門多年來均廣為聘用土木工程師,在目前行內約6,000人中,政府僱員佔一半以上。惟楊德忠認為,有關人員身處公務員體系養尊處優多年,嚴重缺乏前線經驗,導致工務部門屢屢監管不力,「尤其是沙中線、港珠澳大橋等大型基建工程,技術水平早已超出工務部門理解範團,『睇唔掂』下亦唯有相信財團、承建商和顧問公司,甘心處於被動。」
尤其是沙中線、港珠澳大橋等大型基建工程,技術水平早已超出工務部門理解範團,『睇唔掂』下亦唯有相信財團、承建商和顧問公司,甘心處於被動。
《檔案法》助杜絕劣質工程文化?
法律改革委員會現正就《檔案法》立法、規管政府部門檔案管理事宜進行公眾諮詢,但諮詢文件顯示,接受政府撥款營運的公營機構,以及動用公帑的基建工程均不在法例適用範圍。港鐵沙中線和港珠澳大橋接連爆發驗收記錄缺失事件,是否代表《檔案法》需要與時並進?
法改會未有提及規管基建項目,相信與港鐵、禮頓、中建等項目管理人及承建商均屬商業機構有關。然而,基建項目使用人數每日數以百萬計,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若容許其於施工文件記錄管理方面敷衍了事,一旦不幸發生事故,將難以依法追究怠工者,還眾多傷亡者一個公道。
參考官方資料,港鐵沙中線全線通車後,每日平均乘客人數將超過100萬人次,而港珠澳大橋香港段自去年10月通車以來,日均亦有6.7萬人沿大橋進出中港兩地。由此可見,藉《檔案法》立法加強規管大型基建工程文件保存事宜,對於促進公帑運用效率、保障公眾安全而言,殊屬必要。
工程驗收記錄缺失責任歸咎何方,仍有待執法部門進一步調查。但當中顯而易見的是,政府身為大型基建項目的出資者,更應擔起把關重任,透過法律工具填滿現有機制漏洞,遏止劣質工程文化繼續滋長。
上文節錄自第150期《香港01》周報(2019年2月18日)《工程文件頻遺失 制度漏洞須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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