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勞動節】香港勞工權益差 一切由工會歷史說起......  

撰文:林嘉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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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勞動節,除了是打工仔的假期,也是勞工團體一年一度舉辦遊行表達勞工權益訴求的日子。遊行的訴求幾近年年一樣,「爭取標準工時」、「恢復集體談判權」是慣常口號。在高喊口號的同時,我們首先要提問:究竟是訴求本身不切實際,令港府及資方遲遲未回應?抑或是勞資關係不平等,導致勞方團體的聲音一直遭受忽視丶令香港長久以來工運多以失敗收場?

「搵食啫,犯法啊?」這句話恐怕是工運失敗的殘酷寫照─打工仔怕與資方搞對抗隨時丟飯碗,不敢貿然走出來抗爭。然而,這不過是一大塊拼圖中的小部分,從工會組成到勞工條例的存廢,均與「政治」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才是勞方欠缺談判籌碼的主因。

每年五月一日,勞工團體舉辦遊行爭取勞工權益。(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年初大埔巴士翻側造成19人死亡,引伸至對車長權益的關注。與肇事司機同屬九巴公司的女車長葉蔚琳更因不滿巴士公司其後的薪酬調整方案,成立了「月薪車長大聯盟」,並發起罷駛行動。罷駛之後,葉及參與罷駛的數位車長卻一度遭公司辭退。不少人質疑為秋後算帳,目的是對日後的罷工,甚至其他抗爭行動起阻嚇作用。

坊間不少聲音指,從今次事件看到集體談判權之必要性,認為集體談判權可為目前處於弱勢的工會充權。其實,集體談判權曾出現在香港法例上,不過,僅通過三個多月便遭廢除。時至今天已21年,為何從1997年到現在,集體談判權仍然是懸而未決的勞工權益?

九巴女車長葉蔚琳發起罷工,一度被九巴公司停職。(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工會各有政治背景 難達共識

根據香港職工會登記數字顯示,2017年的工會數目達836個,比起過往有增無減。

香港工會數目多、會員數字也呈上升趨勢,正常來說,理應壯大勞工力量,但長久以來卻未受重視,如爭取立法確立集體談判權未能成功,原來仍離不開「政治」二字。

「我唔想沾染到政黨,因為我知道咁樣會好麻煩。」葉蔚琳接受其他媒體訪問時曾這樣說過。「搞工運不能政治化,不能自己鬥自己,工人要團結爭取,不能一拍兩散。」香港工會聯合會(簡稱工聯會)屬會的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第一副主席張子琦也這樣總結搞工會的經驗。

葉蔚琳也好,傳統工會也好,均相當抗拒政治勢力滲進工會或組織內。恍似勞工權益一沾上政治,便會令工運脫離工運的本質,這提出了一個疑問:究竟工會與政治能否割絕開來,還是不可分離的一部分?

「若說工會與政治毫無關係,是絕對錯誤的。」
香港城市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陳敬慈一直研究工會歷史,是香港勞工運動及政策方面的專家。

1925年至1926年的「省港大罷工」,是香港及廣州史上發生規模最大、歷時最長的工潮。此前有海員大罷工,但陳敬慈認為,「省港大罷工」與之不同的是,「(整場運動)充滿民族主義情緒,當時是英國人統治,資本也是英國資本,工潮與民族意識及階級意識是連在一起,真正抗議的是殖民地統治。」

1948年,港英政府通過的《職工會及勞資糾紛條例》明確為兩大政治勢力工會分野。條例規定,工會註冊後,即可取得法定地位。另一個更重要的目的是,推動同一行業中兩個或以上的組織合併,整合工會,解決工會重複、組織不完善的問題。

由於所有工會均須重新註冊,左、右兩派搶先以某行業總工會的名義進行註冊,然後爭取合併,把同一行業的工會收歸旗下,力求以「量」取勝,藉基層工人壯大其政治勢力。

在此時,親共產黨的工聯會,與親國民黨的港九工團聯合總會(簡稱工團總會)被視為兩大工會勢力。前者於1948年4月成立,後者亦於同年9月成立。

親台與親共的工會勢力,一直於工人運動中分庭抗禮。「統戰」是陳敬慈張嘴就來的兩個字,他指「共產黨有很明確的目標,便是要組織工人,在哪裏組織呢?一定是國內工業有相當發展的城市,一是上海,一是香港。而香港大部分工人是內地來的,與家鄉有很緊密的連繫。」故香港是他們團結工人力量的重點。國民黨對此自然有所戒心,因擔心工人被共產黨收編,造成社會不穩定。

「國民黨是較後期才做(團結工人),為的是與共產黨對抗,『你做我也要跟你去做,爭取工人支持』。」陳敬慈指出,「省港大罷工」中,有香港工人徒步走到廣州,其生活及工作更獲廣東省國民政府資助。有部分沒有返回香港而定居廣州,部分則參與蔣介石的北伐軍,可見,國民黨也明白工人力量可作政治籌碼。

陳敬慈指,1990年代之前是工聯會和工團總會的「左右派」之爭,1990年以後為工聯會及職工盟之間的建制派和民主派之爭。(高仲明攝)

即便到了國共內戰後期,國民黨退守至台灣,也繼續輸送金錢、物資等資源來港,希望香港成為「橋頭堡」,維持自己的政治能量。1990年代之前,主要是工聯會和工團總會的「左右派」之爭;1990年以後才演變為工聯會及香港職工會聯盟(簡稱職工盟)之間的建制派和民主派之爭。

「工聯會不再講工人鬥爭,工團總會也一直不參與政治活動。但當時正值香港工業化階段,那麼,誰照顧工人權益呢?便要靠勞工團體。」陳敬慈說。

1990年成立的職工盟可謂靠民主運動起家。其前身基督教工業委員會(簡稱基工會),在勞工勢力空白期冒起,不同於傳統工會,主張以「外人」,即不是從事該行業的工人,為工人提供服務和爭取權益。李卓人在成立職工盟之前便是基工會成員之一。

「成立職工盟的原因,是希望以非工聯會、非工團總會為定位,追求的是民主自由。」有份創立職工盟的李卓人如此說。他解釋,職工盟之所以建立,源於兩大重要事件:一是「八八直選」,二是「八九民運」。前者是當時的民主派人士要求在1988年的立法局選舉中引入直選議席,工聯會以「寧要飯票,不要選票」反對;而「八九民運」令職工盟以「追求民主自由」為定位的形象更清晰。

陳敬慈指,工聯會在六七暴動後,被港英政府打壓,曾沉寂一段時間。(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政府介入 形成兩大陣營

香港的工會因政治立場分裂為兩大陣營,各自為政,也相互敵視。 除了是工會成立時各有政治取態外,不論是回歸前或後,政府也一直利用這種「分裂」拉攏一方、打壓另一方,以達成其穩定社會的目標;加上工會之間互相競爭,渴望得到與政府或資方的談判權以壯大自己在工人間的力量,卻難以避免得失一方而變得在爭取權益的過程中顯得小心翼翼,落得「黃色工會」(意指與資方妥協或被收買)的稱號。

陳敬慈記得,「六七暴動」之後,港英政府採用分化政策,以「拉一派,打一派」的方式處理工會問題,即扶植工團總會,打壓工聯會,工聯會在這段時間較沉寂。

工團總會與工聯會相比,作風偏保守,也被港英政府吸納於諮詢架構之內。以勞工顧問委員會(簡稱勞顧會)為例,當時只有工團總會的代表,而沒有工聯會在內。

「工聯會的勢力一直都很強,沒有減弱過,只是策略上有變。例如,『六七暴動』之後,便改為走社區福利路線,不搞罷工,也不搞工人鬥爭。」

陳接着說,「曾經組織工人發揮重要作用的工聯會經過1960、1970年代後,這個功能便已消失。早期由於被打壓得太厲害,後期更配合回歸,成為建制派政團,支持國家穩定比起其他(勞工權益)更重要。」工聯會在回歸以後取代昔日工團總會,被視為「黃色工會」,雖然掌握與資方的談判權,卻屢被批評未將爭取勞工訴求置在首要考量。

在香港836個工會之中,工聯會有191個屬會,數量為全港之冠,排第二的港九勞工社團聯會(簡稱勞聯)有92個,跟隨其後的職工盟則有82個。工會可攻佔勞顧會、立法會的功能組別勞工界議席及特首選舉委員會名單。

工會的屬會數目愈多,便愈能主宰這些以工會票選舉產生的委員會、功能組別議席等,也就愈能在政治舞台上佔一席位。以勞顧會勞方代表選舉為例,翻查資料,2017年共416個已登記工會有投票權,當中逾一半為工聯會屬會;以票數計算,工聯會手握逾250票,票王鄧家彪也不過344票。除了鄧家彪外,其餘勝選的勞方代表為周小松(勞聯)、王少嫺(工團總會)、劉玉輝(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陳耀光(香港公務員總工會)。

政治因素 影響集體談判權立法

「集體談判權之所以通過,是一個政治機會。」陳敬慈如此形容。回歸前夕,時任立法局議員李卓人提出《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並獲立法局通過,然而在回歸後三個多月,遭臨時立法會廢除,以後的21年也再無進展。連李卓人自己也認同,在其成為立法局議員的兩年,是爭取勞工權益最輝煌的兩年。

緣何輝煌?一切與「新九組」有關。末代港督彭定康1995年增加立法局直選議席,新設九個功能界別,即「新九組」,加大立法會選舉民主成分,多名民主派成員順利躋身立法局,當中包括循紡織及製衣界別參選的李卓人。1997年4月,李卓人提出關於為集體談判權立法的議員議案,最終獲28對26票通過,民主派議員成為支持的28人中的大多數。

李卓人(中)指,回歸前成為立法局議員的兩年,最能爭取勞工權益。(吳鍾坤攝)

然而,該法例在回歸後即遭臨時立法會廢除,成為最短命的一條法例─僅生效了三個多月。在臨時立法會商討廢除有關集體談判權的《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時,工聯會的陳婉嫻缺席三次投票,同會的鄭耀棠及陳榮燦則投下棄權票;至於另一位工聯會出身、在立法局時期曾任11年勞工界議員的譚耀宗更投下贊成票。

揚言保障工人權益的工聯會當時為何對集體談判權的態度如此曖昧呢?翻查立法會記錄,當年鄭耀棠棄權的理由是基於條例草案未經條例草案委員會討論,通過得過於倉促。

「在我提交(集體談判權)議案時,我一早已有與他們(工聯會)傾。我沒有霸來做,也沒有說過一定要由我李卓人去搞(集體談判權)……總之是職工盟搞的,便要推倒它。」
李卓人

身受臨時立法會所「害」的李卓人也坦言,集體談判權最後是敗給了「政治」。「在我提交(集體談判權)議案時,我一早已有與他們(工聯會)傾。我沒有霸來做,也沒有說過一定要由我李卓人去搞(集體談判權)。」故此,在他看來,倉促是藉口,真正原因是政治掛帥,「總之是職工盟搞的,便要推倒它。」

「中英爭拗於新九組的改革,不服又怎會讓其存在呢?假如不反對廢除(集體談判權),便是『被彭定康利用』,等於是服從港英政府。」
陳敬慈

陳敬慈卻看得比較深遠,反倒覺得工聯會是衝着別的原因而支持廢除集體談判權─即港英政府所提的「新九組」。他指出,臨立會不但廢除集體談判權,也還原了《公安條例》中遭立法局於1995年被廢除的相關條文。他認為,工聯會之所以支持廢除,背後是源於中方對英方的「新九組改革」不滿,「中英爭拗於新九組的改革,不服又怎會讓其存在呢?假如不反對廢除,便是『被彭定康利用』,等於是服從港英政府。」以一句話總結,回歸以前,集體談判權是「成也新九組,敗也新九組」。

那麼,集體談判權何以在其後的20餘年也沒機會「復活」?其實,回歸後曾兩次於立法會討論集體談判權的議案,最後均被否決。2009年工聯會葉偉明提出動議「協助基層勞工抗衡經濟逆境」議案,就集體談判權立法,雖然得到民主黨、公民黨及多個勞工政團支持,但特區政府、自由黨和多位功能界別議員表態反對,並在民建聯棄權下,結果在分組點票時未獲功能界別在席議員過半數支持而遭否決。

2013年集體談判權再度出現於立法會議程之中,由職工盟李卓人提出動議「立法確立集體談判權」議案。結果與2009年一樣,議案在地區直選在席議員通過但於功能組別遭否決。須知道,立法會議員提私人草案時,除了須通過偏重商界的功能組別的在席議員投票,假如涉及現存政策,更要取得行政長官同意。

幾近每次有關爭取勞工權益的遊行,均有團體要求恢復設立集體談判權。(資料圖片)

政府偏向資方 漠視「談判權」訴求

陳敬慈對港府是否有心就集體談判權立法,以及長遠改善勞工權益抱有疑問,「港府比世界任何一個政府更偏向資本家。」他說,「選出特首的選委會成員以老闆為大多數。政府當然不提出(改善勞工權益的)議案,如果提出那麼多,便勝選不了(特首選舉)。」「香港不只沒有集體談判權,也沒有退休金(退休保障),更沒有工時限制,勞工權益與香港社會的文明程度是相違背。」這句話聽起來令人黯然,也是現實。

的而且確,香港多年來是全球因罷工損失最少工作天的地方之一。平均而言,每1,000名受薪僱員中因停工事件而損失的工作日數也僅為0.03日。然而,勞資糾紛在香港看似不算大事,絕不意味勞資關係融洽。

事實是勞資關係嚴重失衡,勞工的聲音在政策制定過程中備受忽視,無論是葉蔚琳事件,還是更早之前的海麗邨清潔工罷工,均說明基層勞工的權益並末獲得應有保障,失責的政府固然難辭其咎,政治化的工會也該撫心自問,為什麼沒有做好維護工人權益的本分?

上文節錄自第109期《香港01》周報(2018年4月30日)《爭取勞工權益無寸進 離不開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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