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堂風波】台方指摘肆意妄為 港代理回應:要求不適合港店
幸福堂台灣總店周日(9月23日)發出公告,提出7天期限內,若香港店仍不能配合總公司的營運要求,將收回代理權及不再供應原材料。兩天後,問題尚未解決,但雙方再度發出聲明。香港店態度正面,謂會盡力配合及平衡港台兩地法例之間的差異,但同時亦令台方再次發出聲明,指香港店發言並不屬實,肆意妄為。
在你一言我一語之間,繼銅鑼灣店後,第二站元朗店也靜靜地開張了,但只限黃昏時段營業,日間仍繼續進行裝修工作。本周日(9月30日)即限期最後一天,更為慶祝新張,舉辦「嘗鮮日」推出買一送一優惠!香港代理回應我們,對於未能滿足總店的要求,非不想為,實不可為。
為了這場「幸福堂風波」香港店負責人已往台灣處理事件,交由從事Marketing的友人Edde代為回覆我們。
「其實最壞的結果,就是我們失去了代理權,由台灣總公司直接處理香港的加盟店,香港還是有『幸福堂』,仍可以飲到她的黑糖珍珠鮮奶……不過,想強調現時我們招收加盟店是合法的,是合約內容的一部分。而且因為我們早前入了很多貨,兩間店舖的飲品由始至終都是由台灣供應的原材料所製。」事件對市民,可說毫無影響,但對於香港代理晨康國際卻只有無奈。
按圖看台方裝修的要求與港店有什麼差異?
Edde表示,其實一個月前已和台灣總公司密切溝通,裝修時對方也有派員檢測,但對於台方的要求,有些真的難以滿足,例如須把特製膠杯、茶葉放於舖面、籤筒或籤櫃應設店前眼睛水平位置、煮珍珠須指定爐具、放一些台灣限定產品宣傳……等,但非不想為,實不可為。
「香港店舖面積細,不及台灣地方大,若按足要求照辦煮碗,根本就再沒位置收錢或取飲品了。至於台灣宣傳品,也不適合在香港店貼出。」
香港幸福堂9月25日回應全文:
【幸福的小風波】
過了中秋節這個人月兩團圓的日子,我們香港幸福堂亦跟台灣幸福堂有一個圓滿的討論。 當日我們沒有立即發聲明澄清,原因是我們覺得首要任務是要跟台灣幸福堂溝通,這幾天讓粉絲們及媒體們久等了。 香港幸福堂始終保持著良好初衷與配合動作,現等待具體要求後會繼續努力配合台灣幸福堂的經營手法及產品宣傳等內部訊息,期盼香港和台灣喜愛幸福堂的粉絲不被這樣的紛擾影響,繼續支持品牌並堅信香港幸福堂是能抬頭挺胸面對,並且帶給你/妳們幸福。
台灣幸福堂總公司-總裁國際有限公司 再次聲明(全文):
此次港台代理事件目前為止並無共識,中間嘗試告知都視若無睹,台灣幸福堂總公司對於此種消極處理態度非常痛斥,非常不能接受MIT的品牌到海外後變質,嚴重影響品牌形象,總公司對於幸福堂品牌及開業位置相當重視,已函送存證信函發出告知改善內容,敝司堅定立場,絕不委曲求全任由代理商諮議(肆意)妄為,決心改善劣質營運方式,重視『品質、用心、誠信、創新、服務』,且不愧對於喜愛幸福堂的粉絲,我們必須堅強貫徹我們的理念,將全世界最好的散播出去,非常謝謝來自世界各地朋友的指教與支持。
對於種種問題,Edde以「文化差異」輕輕概括,但對於最終結果如何,且看周日的公報。當天元朗幸福堂還舉辦「嘗鮮日」,推出買一送一優惠。
元朗幸福堂
地址:元朗阜財街2-20A宏豐大廈地下11D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