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國安案禁證人境外視像作供 律政司憂證人被騷擾或脅迫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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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審議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委員會,今天(12日)下午繼續開會,討論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國安案不允許法庭以視像直播方式,聯繫香港以外的人錄取證據。署理律政專員蕭敏鏇解釋,境外作供難以確定證人有否被騷擾或脅迫,會有風險。

另外,法案委員會明天(13日)將加開三節會議,加插在大會前後,繼續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將是連續第六日舉行會議,多項大會議程都撤回「讓路」,以縮短大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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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不在港如何作供? 蕭敏鏇:可親自來港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香港案件一直可以以視像直播形式聯繫證人,但明白涉及國安案件不可以,關注是否考慮證人所牽涉的問題,如果證人不在港,可以如何作供。

蕭敏鏇表示,因為無法確定國安案件的證人,境外作供無辦法肯定證人有否被騷擾或者被脅迫,會有國家安全風險。對於處理證人不在港作供的問題,蕭敏鏇建議證人親身來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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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大會多項議程撤回 加開三節會議審23條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委員會已連續第五天開會,會議將延續明天(13日)立法會大會前、後加會,分別是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下午4時40分至6時40分。為騰出時間讓法案委員會繼續「開快車」,多項議程都「讓路」,除了有議員議案撤回,原定恢復二、三讀程序的《2023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草案》,發展局亦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