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極罕見 立法會星期六日都要開會 朝9晚6:40審議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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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8日)下午連開4小時會議,審議《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指示,今個星期六日(9、10日)都要開會,由早上9時開到傍晚6時40分。

基本法23條草案3月8日早上8時許刊憲,名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3小時後,立法會隨即加開大會審議草案,為23條草案首讀、二讀,二讀辯論中止待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議員見記者。(盧翊銘攝)

立法會一般在星期一至五開會,個別情況下星期六亦會開會,至於星期日加開會議情況極之罕見。廖長江指示,草案委員會在星期六日加開會議,每日4節,第一節是早上9時至11時,第二節是11時10分至下午1時10分,第三節時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第四節是下午4時40分至6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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