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接逾11萬宗涉違商品說明例投訴 88人判監最長囚27個月
本港過去10年涉及《商品說明條例》的投訴逾11.4萬宗,分別來自海關、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及消委會。截至2月底,海關接獲7.2萬宗懷疑違反條例的投訴,當中有714宗檢控個案,包括監禁及罰款,88人被判囚,最長判囚27個月。
根據政府資料,完成檢控個案有714宗,其中定罪個案660宗,法庭判監個案有123宗,最長監禁期為27個月,共有88人被判囚。罰款個案有502宗,金額介乎500元至15.2萬元不等; 另有15宗個案,在獲得律政司司長書面同意後,接受商戶停止有關營商行為共17份書面承諾;其餘投訴則轉介予相關執法部門或機構跟進。
消委會則平均每年接獲3萬宗懷疑涉及不良營商手法投訴,當中60%經調解後能圓滿解決,因此共計有7至8成個案能夠透過執法、警告或調停方式處理。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向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交代《商品說明條例》過去10年的執行情況,副局長陳百里稱,海關接獲7萬多宗投訴中,有3.4萬多宗因沒有足夠資料,未能透過條例處理,餘下約3.7萬宗中,有2,322宗可以處理,包括1,050宗已採取跟進,如簽承諾書或發警告信,海關亦就714宗個案提出檢控,成功檢控率逾90%。
議員質疑法例成效
不過,選委界議員陳紹雄希望當局解釋每年投訴個案的趨勢,是按年上升或下降,及背後的原因。海關助理關長(情報及調查)胡偉軍回應指,服務方面的整體趨勢向下,指2019年疫情前投訴數字超過4,600宗,去年已跌至2千宗,認為成效卓著。
自由黨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指,經過3年疫情,旅客對香港十分重要,他指一名內地來港女遊客在社交媒體發帖,指在銅鑼灣一間藥坊購買藥材時,疑陷入「斤兩錢」騙案,被要求支付11萬港元,詢問海關會否向內地旅客宣傳,避免誤入騙局。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回應指,海關設立「快速行動隊」,接到投訴後會即時派人到相關商舖處理,亦會派人到旅遊熱點派單張,加強旅客對不良營銷手法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