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健身中心7折促銷後結業 29歲男董事涉違商品說明條例被捕

撰文:郭倩雯 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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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一間健身中心於3月進行促銷,提供7折優惠健身套票,吸引多名消費者購入,共繳付數十萬的合約費用。豈料至4月初,該健身中心突然結業,29歲男董事立即申請破產,消費者退款無門。海關經調查後,發現該名男董事收到相關健身合約費用後,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涉嫌不當地接受付款,以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將他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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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科黃志聰指揮官表示,今年4月海關接獲近20宗舉報,指銅鑼灣一間預繳式健身中心突然結業,多名已購買服務合約的學員並未獲退款。
海關經調查後發現,涉案健身中心開業一年多,29歲男董事於3月展開促銷活動,向消費者推銷預繳式的健身套票,並收取一對一健身教練的合約費用,合共數十萬元,其中最大一宗涉及個人健身教練合約不多於5萬元。至4月初,健身中心突然結業,男董事同時申請破產,一眾學員沒有收到退款或獲提供相關的健身服務。由於該名男董事收到相關的合約費用後,沒有用作營運健身中心及提供健身服務,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不當地接受付款條文。據悉,有人曾在社交平台交代,直認因為燶股票輸錢,推出優惠及變賣資產亦返魂乏術。

黃志聰指,案件仍在調查中,海關會從被捕人及健身中心財政狀況及資金流向,並檢取電腦、電話、文件單據等會否有相關證據。另外,涉案的健身中心有近10名健身教練,現正調查教練是否有涉事案件。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接受付款時,如有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有重大分別的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