魷魚充鮑魚 海關拘大埔食肆女董事 涉違商品說明條例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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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大埔的食肆出售聲稱為「鮑魚」的食品,懷疑該些食品附有虛假商品說明,今日(3日)海關就案件拘捕一名47歲食肆女董事,涉嫌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食品,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接獲舉報後到涉事食肆試購兩款分別聲稱為「鮑魚火腿絲通粉」和「鮑魚火腿絲奄列」的食品,並將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作檢驗,結果證實該兩款食品中聲稱為「鮑魚」的材料實則是魷魚,與聲稱不符。經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拘捕該名47歲食肆女董事。案件仍在調查中。
被投訴的餐廳,設於大埔寶鄉街,門外玻璃今日仍貼有特惠自選早餐「鮑魚絲」的選項。《香港01》記者曾致電餐廳查詢事件,惟店員不作回應。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