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聘英御狀︱譚耀宗:案件涉國家機密 釋法澄清立法原意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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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拒絕律政司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海外大狀的上訴許可申請後,特首李家超隨即宣布提請人大釋法,根據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國安法案件。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日(3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國安法案件涉國家機密,容許海外律師參與,與國安法立法原意不脗合。
控罪或與外部勢力有關 還請海外嘅人來?
譚耀宗今日接受電視台節目訪問時表示,案件牽涉國家機密,容許海外律師參與,與國安法立法原意不脗合,「這些控罪可能和外部勢力有關,你還要聘請海外的人來?」他續指,雖然現行港區國安法中沒有列明此項要求,但認為在構思相關法例的要求較其他法律高,故人大常委會有權修改條文,說明制定國安法的原意。
改條文、加說明... 走哪條路留專家決定
他又指,人大釋法可說明制定港區國安法立法的原意或精神,「可以修改條文,又或者在那方面再加以說明亦可以,但最後用甚麼辦法?走哪一條路?我覺得要留待專家決定。」
譚耀宗早前已表明不再參選下屆人大代表,回顧5年任期,他認為由2019年社會事件、2020年定港區國安法到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人大代表的身分令他更了解國家事情,而參與人大的工作、立法及修改法例亦可幫助解決香港面對的難題。被問到對接班人有何期望,他表示,要掌握國家政策、對國家法律有研究,又指曾擔任人大代表的更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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