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精簡發展程序 改城規例減公眾諮詢 議員料22萬公屋提早落成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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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年提出《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同時提出修改現有《城規條例》、《收回土地條例》及《環境影響條例》等法例,精簡發展流程。政府今日(16日)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簡介「精簡與發展相關的法定程序之法例修訂建議」。
建議包括5大方向,其中考慮縮短城規會制訂法定圖則所需時間,由17個月大幅壓縮至約9個月,其中在城規會制訂圖則過程中,只邀請公眾作一輪申述。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劉國勳歡迎政府修訂建議,認為對於加快發展程序向前踏出一大步,預料生地變熟地的程序可比原先加快2年至2年半,未來十年間會有22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受惠,加快落成供市民入住。

▼2021年《施政報告》倡發展新界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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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認為有需要 方邀反對者出席公聽

政府建議包含五大方向:一、精簡及縮短若干法定時限;二、避免重覆執行性質相近的程序;三、明確授權政府部門可同步進行不同程序;四、理順不合時宜或不清晰的安排;五、精簡各項程序以更有效運用公共資源。

其中政府提到,現時制訂圖則涉及多重程序,包括在不同階段邀請公眾提交申述、對申述的意見及進一步申述,而整個過程可長達17個月。在新建議下,整套制圖程序會壓縮至大約9個月,例如將多輪接收申述及意見的步驟合而為一。換言之,在整套制圖過程中只邀請公眾作一輪的申述;亦容許公眾提交以預先錄製影片的形式提申述。

此外在原有安排下,如城規會就圖則收到反對的申述,都要邀請申述人出席公聽會。新建議授權城規會,如成員希望就個別申述作查究,方會邀請有關申述人出席會議回答提問。

遇司法覆核 亦可局部核准草圖

另外,政府會擴闊大《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和《鐵路條例》下「小型工程」的定義,讓一些建設項目毋須通過大型工程所須的刊憲程序,加快進行。政府亦會研究將收回及清理土地程序提早約18個月完成,具體措施包括提前處理反對意見、在《收回土地條例》明確指明及清晰賦權政府,毋須等待有關工程獲批撥款,也可開始收回土地及發放補償。

此外,城規會在呈交及將個別草圖,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時,過往如遇到爭議(大多是司法覆核),會導致整張包含多幅不同用地修訂的草圖受拖延、程序被凍結。政府正探討於《城市規劃條例》加入條文,容許可局部核准草圖,毋須等待同一草圖內其他修訂項目而起爭議的事項獲圓滿解決。

劉國勳歡迎建議內容。(記者會直播截圖)

劉國勳:對北都會尤重要 料規劃可加快約2年

劉國勳回應指,政府的建議總體來說踏出了一大步,是大刀闊斧的改革,很高興政府採納了民建聯大部分建議,對於北部都會區未來發展尤為重要,有立竿見影的效果。

他估計,今次修例可將一個項目的規劃程序減省2年至2年半。再者,未來政府10年的房屋規劃中,前5年的房屋由於項目已在進行,難以受益,但後5年相信可以受惠於此改革,大約有22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可加快落成,與社會期望方向一致。

不過,劉國勳同時提醒幾點,包括政府建議當城規會認為有必要時才邀請申述人出席公聽會,希望當區交代清楚準則,確保規劃過程能保留合理的公眾參與。政府建議「賠償金額」不能作為反對理由,那就應盡快交代未來劃一收地的價格標準,釋除疑慮。「小型工程」準則都應該交代清楚,因為一些鐵路發展走線一經改動,影響可以很大。

此外,政府建議日後如多徵收土地,發展完成後可用作其他用途,劉國勳認為如多收的土地不發還原業權人,應該嚴格限制只用作公共用途。他指,今次建議中政府未有提及一些如環評、改動地契方面的精簡建議,期望政府未來可盡快完成草擬,一籃子拿上立法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