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賣逾千萬自住物業套現 稱為應付家庭、法律開支非離港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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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港區國安法》去年6月實施後,不少政界人士沽出物業。繼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後,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近日亦賣樓套現,以逾千萬元賣出沙田自住物業。
林卓廷回覆查詢時表示,賣樓是為了應對漫長政治嚴冬、家庭開支、孩子讀書及沉重法律開支,又強調旅遊證件遭法庭扣起,絕非賣樓離開香港。
根據地產代理資料,林卓廷在沙田翠湖花園的3房1102呎連車位單位,最近交易,成交價1268萬元。他在2009年買入,當時價格552萬元,即帳面升值716萬元。
林卓廷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自己無計劃離開香港,又提到有多宗官司在身,旅遊證件也遭扣起,賣樓套現是為了應對官司,暫時計劃與家人另租物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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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身負5宗刑事案件及8項控罪
翻查資料,林卓廷現時最少身負5宗刑事案件及8項控罪,包括被指涉嫌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另外被控涉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期間,向公眾披露一名接受廉署調查人的身份,被落案控告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名。在本月初的大拘捕行動中,有份參與民主派初選的林卓廷亦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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