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規則|立法會研設「紅黃牌」制度 梁美芬倡按停職日期減人工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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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昨(12日)召開閉門會議,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在會後透露,委員會原則上委員會同意引入俗稱「紅黃牌」的制度,就議員極不檢點的行為下制訂罰則。
議規會委員、經民聯梁美芬表示,近年議員肢體衝突的情況變本加厲,有需要研究外國議會的處理方式,很難得昨日在議規會上可取得共識,議員同意按比例設罰則階梯,讓立法會可自行處理議員行為不檢的問題,不用事事交給執法部門處理。

梁美芬建議,行為不檢的議員,最嚴重可按比例被罰暫停職務,並按停職日期扣減人工。(資料圖片)

梁美芬建議,行為不檢的議員,最嚴重可按比例被罰暫停職務,並按停職日期扣減人工。她認為,相關安排在立法會大會、內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實行便已足夠,毋須擴展至事務委員會。她指要實行相關機制,需修改《議事規則》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立法會秘書處正研究做法。

她指,立法會早於2008年已研究多個西歐國家及普通法國家議會的做法,強調建議並非針對任何黨派,立法會研究相關機制已久,現時要作出決定,不要只是原地踏步,修例賦權立法會自行解決議員行為不檢問題。

▼去年內會風波爆發激烈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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