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保釋|梁振英稱潛逃機會高:法官又錯了 湯家驊指無可厚非

撰文:羅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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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欺詐等罪名被起訴,他在兩案均被拒保釋。他昨日(23日)就兩案一同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由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最終批准黎兩案每案500萬元,即合共1千萬元保釋,並施加不准離開住所、發佈貼文等條件。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Facebook發文,質疑「法官又錯了」,指黎智英潛逃的機會極高,因為只有離開香港,他才可以繼續在「國際戰線」攻擊中國。梁振英又反問:「如果他逃離香港,決定准許保釋的法官要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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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在貼文提到,日前被控暴動罪及襲警罪的中五學生曾志健缺席法庭聆訊,並明言展開逃亡,是眾多棄保潛逃案件的新例。他認為,此事說明法官不斷錯判被告人潛逃的動機和概率,但犯上這樣明顯和低級錯誤的法官竟然可以不需承擔任何後果。

他又指,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等人潛逃前的謊言和潛逃後的大言不慚,所有法官都要引以為戒。

湯家驊:保釋條件嚴謹 證法庭無受外界政治情緒影響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指,絕對尊重律政司上訴的想法,但他個人認為法庭的判決實是無可厚非。他指在「一國兩制」下,特區的制度不可能、亦不應該在任何情況下也不可保釋,「這實與我們的無罪假設原則背道而馳」。

他認為,這次判決定下的保釋條件是前所未有的嚴謹,正正突顯了法庭盡量保持中立中肯之努力,沒有被外界政治情緒所影響,亦已把潛逃和再犯風險減至最低,「相信這判決會為國安法在保釋申請上,定下新的標準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