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稱內部事務不需中聯辦操心 林鄭:說法無矛盾 兩辦有監督權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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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港澳辦日前先後發炮批評民主派在立法會內會拉布,昨日港澳辦(21日)更連發三稿批評內會主持郭榮鏗涉違立法會宣誓誓言,強調中央對特區有監督權,以及警方上周六拘捕民主派人士的行動。
特首林鄭月娥在2017年上任時曾說,「屬於香港內部、自己高度自治的事務應該由特區政府管治團隊和公務員負責,不需要中聯辦的朋友操心」。她昨日(21日)出席行會前則指,港澳辦和中聯辦是代表中央在香港的機構,有權有責去監督基本法的落實。
對於是否其立場有變,林鄭今日(22日)在記者會上強調,兩說法並無矛盾,強調是近日有人挑戰代表中央政府在港機構,屬於更高層次及宏觀的議題。她指,港澳辦及中聯辦在憲制、管治及操作方面有發言及監督權力,但並非指日常事務,批評「外界有人誤導」。

林鄭指,近日有人挑戰代表中央政府在港機構,是屬於更高層次及宏觀的議題。她指,港澳辦及中聯辦在憲制、管治及操作方面有發言及監督權力,但並非指日常事務,認為外界有人誤導。(張浩維攝)

林鄭表示,所有由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法案及撥款拉票工作,都應由問責官員及公務員團隊負責,並不存在有另一機構幫手。

她又指,由於內會停罷,許多特區政府日常事務的操作都受到嚴重阻撓,所以港澳辦及中聯辦才要發聲。至於政府會否有具體行動撤銷公民黨郭榮鏗的議員資格時,林鄭強調,立法會事務應由立法會自我糾正,又期望立法會議員能盡快處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