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報道稱港府研推宵禁令 葉劉:不可行、浪費資源
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不斷,每周都出現激烈警民衝突情況,《星島日報》獨家引述政府官員報道,指港府正研究推出宵禁令,冀達到設冷靜期效果,以減少人流聚集。
行政會議成員、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接受訪問時表示,雖然特首可根據《公安條例》實施宵禁令,但認為實際上難以執行,沒有足夠人手處理,只會浪費資源;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亦認為,憑現時的警力根本不夠人手執行,反致示威浪潮演越烈,促建制派議員勿以為靠嚴刑峻法就可以解決當前重大的政治危機。
宵禁令毋須重新立法,在現行法例下,特首如信納為了公共秩序而有需要,可根據《公安條例》第 31 條,藉宵禁令指示每位人士在指明地區及時間留在戶內,並持續生效。任何人違反宵禁令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監禁兩年。但警察或其他紀律部隊成員在當值或在往返值班途中,無須受宵禁令規限,亦無責任遵從宵禁令的任何規定。
葉劉淑儀接受訪問時表示,本港倘要實施宵禁令有難度,舉例指若政府在荃灣實施宵禁,暴徒則可在金鐘、中環等其他地區鬧事,加上街坊也會到街上旁觀等情況,認為警隊沒有足夠人手處理,故實際上是難以執行。相比之下,她認為港府訂立禁《蒙面法》會相對有效,而透過採用《緊急法》來訂立和實施《反蒙面法》是目前唯一可行的途徑。
林卓廷:勿以為用嚴刑崚法就可解決政治危機
林卓廷則表示,十月一日國慶日政府呼籲市民不要出街,多個港鐵站關閉,當時香港已猶如進入半戒嚴狀態。他認為,現時香港出現大規模的民憤,市民抗議的聲音遍佈各區,即使實施宵禁令都於事無補,而單憑目前的警方亦執行不了,反而會導致示威抗議活動是越演越烈,不斷升級。他促請政府必須正視警暴問題及回應民間「五大訴求」,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亦希望建制派不要以為用嚴刑崚法,就可以解決當前香港面對的重大政治危機,「若果靠警隊執法有用,問題就不用拖了三個月並惡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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