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涉8.3旺角遊行13名被告案全押後 官拒撤銷宵禁令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案引起連串抗爭運動,8月3日及4日九龍多區爆發警民衝突,多名被捕者遭起訴阻差辦公、非法集結罪,其中3宗於旺角發生的案件今(30日)再提堂。眾人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26日再訊,以待警方再作調查。除15歲少年因另一案須還柙,其餘被告續准保釋。大部分被告申請撤回宵禁令及不准離港的保釋條件,裁判官考慮後拒絕撤銷宵禁,但批准當中大部分人的宵禁令延至凌晨1時生效。
涉阻差廚師稱未有作衝突行為
被控8月4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太子道交界阻差辦公的被告劉偉麟(31歲,廚師),由大律師石書銘代表。劉申請撤銷宵禁令及不准離境的保釋條件。
庭上透露,控方指控劉在警方驅趕時以背部推向警察,辯方會爭議誰是被推的一方。又指居於該區的劉,被捕時穿著拖鞋,事發時沒有衝擊,劉的裝束只似是「落街買嘢」。據了解,警方有從劉身上搜出一把𠝹刀及一把多用途刀,但指控沒有涉及這兩把刀。辯方認為從原則看來,宵禁令並非必要。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考慮後,最終拒絕撤銷劉宵禁及不可離港的申請。
官拒取消宵禁但准改時間
至於8月3日的非法集結案件則分成兩宗處理,分別有10名及2名被告。涉及10名被告的案件指眾人於8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被告依次為15及16歲少年、陳駿霆(18歲,學生)、韓明恩 (22歲,學生)、梁希穎(24歲 )、廖智峯(22歲,學生)、陳嘉汶(24歲)、伍兆銘(24歲,任物業管理)、方施陽(20歲,學生)及蘇澄怡(22歲,公司秘書);當中韓明恩另被控一項未能在規定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
嚴官批准首被告15歲少年繼續擔保,惟他因涉另一案,仍須還柙壁屋。至於其他被告,裁判官拒絕大部分人撤銷宵禁令及不得離港的申請,但批准將宵禁時間推遲延至凌晨1時才生效。
本案中,數名辯方律師亦有提及控方拒絕提供文件。有人指,控方的指控僅稱被告處於示威群眾當中,在警方驅散時被捕。
涉兩被告案料下次提訊可答辯
另一案的2名依次為李永豪(22歲,攝影師)及菲律賓籍的Pioquinto Jethro Santiago(26歲,受聘於香港迪士尼)。他們同被控於8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快富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
控方表示準備於下次再訊時聽取答辯,會於下月通知法庭工作進度,或會預定1月作審訊。2名被告同獲批准將宵禁時間推遲延至凌晨1時才生效。
案件編號:KCCC2064-6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