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8日)向立法會交代就版權與人工智能展開公眾諮詢結果,局方認為有必要修訂《版權條例》,引入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以將版權作品用於電腦數據的分析及處理,包括用於AI模型的訓練等。不過,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霍啟剛指,版權收入是出版業界主要收入來源,擔憂建議會動搖業界發展根本;科技創新界邱達根就質疑,若版權持有者不願作品數據被採集,作品又在網絡上公開,「係咪意味著版權註冊冇做好?」
政府倡修例 容許版權作品用於AI訓練
在今日的立法會工商及創新科技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指,有必要修訂《版權條例》,引入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以將版權作品用於電腦數據的分析及處理,包括傳統的文本及數據開採,以及AI模型的訓練,並可適用於非商業和商業用途,以促進AI產業的發展。局方透露,多數回應者支持引入豁免,惟版權擁有人普遍反對。
當局指,部分版權擁有人反對之餘,提出可以豁免須附帶適用的限制條件,例如「僅作非商業研究或使用」,及要增加AI系統的透明度,如備存和公開使用版權作品的記錄。
局方表明,若引入豁免會加入五項限制條件,包括使用者必須合法取用版權作品;不得使用侵權複製品;規定版權使用者備存及披露版權作品來源的紀錄;在有相關特許計劃可供應用的情況下不適用,以及為版權擁有人提供「選擇退出」選項。
霍啟剛指版權是出版界主要收入 憂動搖行業根本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霍啟剛表示,理解AI發展是大勢所趨,惟豁免文本及數據開採會動搖傳統版權制度,進而動搖業界健康發展的基石,因為版權收入是出版業界的主要收入來源。
對於加入限制例如包括版權使用者可備存、披露版權作品來源的記錄,霍啟剛指,向科技公司翻查記錄的成本較高,詢問當局會否承諾版權持有者最低成本。
商經局副局長陳百里回應,市場有很多科技產品用作備存版權作品記錄,例如自動記錄程式,未來局方亦會靈活制定指引,為業界提供參考。
商經局:有多個技術方案 幫助拒絕數據被採用
科技創新界邱達根認為,人工智能的發展必須要有足夠的數據作支撐,又質疑持反對意見的出版界稱,如果持有版權、不願被用作AI分析的文本卻能在網絡被檢索到,「係咪意味著版權註冊冇做好?」
而對於局方稱,若引入豁免將加入五個限制條件,包括「為版權擁有人提供『選擇退出』選項」等,邱達根擔憂若「選擇退出」機制太容易,將很難做到數據共享,繼而為推動本港AI發展造成困難。
選委界洪雯關注版權擁有人「選擇退出」機制的實際執行,舉例稱若有AI已取得網頁上的藝術品數據,惟原作者不願參與,這時還能否選擇退出,AI商家又是否涉侵權。
陳百里表示,市面上已經有多個解決方案,包括有版權持有人用元數據為作品附加不准訓練的憑證,或有網站將「選擇退出」的規定納入使用條款細則、指定不可被開採的數據、使用付費墻等等。
商經局:不會就AI生成作品的版權保護、侵權立法
至於AI生成作品的版權保護方面,商經局指,多數回應者認同《版權條例》已保護AI生成作品的版權,當中部分人認為無需修例,故現時無足夠理據去立法,惟現階段計劃草擬指引,供AI系統開發者及使用者參考;至於AI生成作品的侵權個案,現行法律條文應如何應用,亦會透過指引形式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