剔藍或黃? 立法會秘書處被指要職員交代政治立場 陳維安否認
立法會處理修訂《逃犯條例》委員會主持「鬧雙胞」,立法會秘書處跟隨建制派決定惹爭議,秘書長陳維安日前公開向傳媒回應事件時,強調秘書處政治中立,不偏不倚。
不過,一名任職立法會保安員的黃女士今日(9日)在公民黨議員譚文豪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秘書處2017年曾要求她和同事交代政治立場,白紙黑字揀選自己政治立場是「藍」或「黃」,她見沒有「中立」選項故沒有剔取。
黃女士形容,事後遭上司針對,包括被指擅離職守,工作評核報告亦被寫差,當她要求取回報告副本時卻被威脅「對你冇好處」,人事部最高級主管見面亦曾再問她多一次政治立場。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同陳維安隨後會見傳媒回應,梁君彥指將會交由行管會調查真相;陳維安則強調從未有要求任何同事作任何政治表態,秘書處會全力配合行管會的決定。
黃女士2016年入職任立法會保安員,第一年工作評核獲評為良好,黃女士可繼續工作。
剔格仔事件則發生在2017年10月某日,黃小姐如常上班,開工前與同事聽取上司訓示,事後上司交出一張紙,稱立法會秘書處希望他們填寫政治立場,紙上羅列職員名稱、編號和簽名位置,列有「藍」和「黃」兩格。
黃小姐的組別約15人,黃小姐當時有人簽名,有人拜託別人幫忙剔「藍」,黃女士見其他人揀選「藍」,而她眼見表格並無「中立」選項,便上前問上司,對方卻立即將紙拿去。
黃女士事後遭上司訓示不合群,「同上司磨合唔到」,她追問原因但不要領。她憶述,2016年入職至剔格仔事件,從沒遇過不合群的問題。
黃女士又提及,曾與時任議員助理的社民連黃浩銘在立法會內聊天,事後被上司指「同啲唔應該(傾計)嘅PA(議員助理)傾計」,她反駁黃浩銘走過來打招呼是否都不可聊天,上司提議她「應該話電話響,突然有機叫你,你唔得閒傾行開」,該上司亦問她知否很多人「係CCTV(閉路電視)睇住你」,黃女士坦言當下感到恐怖,「點解要咁對我」,又指一向有同建制派在內其他議助談天。
另外,黃女士在工作期間,攙扶長年在立會門外貼膠紙雨傘的王婆婆,由馬路中心回到行人路,亦被指擅離職守。
直至2018年5月,黃女士收到17-18年年度評核報告,評價驟跌,期間陸續收到各類投訴,包括攙扶王婆婆是擅離職守,她又被指沒有誠懇的聲線和友善的表情,令客人感受不被尊重以及歡迎進入立法會大樓,但黃女士以往從未被投訴禮貌欠佳。如此同時,她亦收到上司及他人投訴,但沒有明確列出事例及原因等,黃女士追問上司,對方亦未能交代由誰投訴和何時投訴。
黃女士不滿遭受如此對待,事後向上司申請領取評核報告副本,但因遲遲收不到便聯絡人事部,惟對方問她為申領原因,又指這會「對你冇好處」。黃女士終在同年10月,因索取年度評核報告副本不果,向私人專員公署投訴。
去年12月,人事部最高級主管檢討針對黃女士的投訴,包括「寫鬼信(匿名舉報同僚)」和「有否將保安工作通報給議員及助理」,黃女士明確否認,並指黃浩銘有時會和保安聊天,可能導致誤會。然而,該人事部主管竟追問黃女士的政治取向,並指示保安員不應多與議員及助理交流,以免洩露任何訊息。
事至本年3月,私人專員公署指示秘書署必須提供年度評核報告副本予黃女士。
黃女士因受事件困擾,身體和精神出現問題,原本8月完約可取約滿酬金,但都選擇提早在上月請辭,將於本月離任。黃女士表示,選擇公開事件是因為在醫院治療期間,聽到陳維安「政治中立」的言論,覺得陳維安高高在上,感受不到她被打壓、「文字獄」。
協助她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強調,已預備好文件,要求立法會行管會調查事件,若不果,將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調查,他有證據在手,希望在特權法保障下才公開。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晚上(9日) 會見傳媒時表示,收到譚文豪議員去信指控秘書處,並稱已發信予所有行管會會員,將在5月20日的行管會開會討論如何跟進事件,強調行管會會以嚴肅態度處理,秘書處一直守著政治中立,認為如職員對秘書處的政治中立有質疑可直接寫信給行管會。
同行的陳維安則稱,秘書處會全力配合行管會的決定,指秘書處有一套既定的人事管理制度,對每宗個案都會秉公辦理,強調從未有要求任何同事作任何政治表態,重申政治中立是秘書處的核心價值和作事原則,認為任何同事對此方面有疑問都可直接向秘書處反映。
陳維安又指自己今午才接獲相關投訴,會詳細了解後再進一步回應。被問到事件如屬秘書處是否作政治審查?陳稱,「我只能夠講我從來無作過任何問我地同事既政治取態。」再被追問會如何跟進,若由行管會處理是否「自己人查自己人」?梁君彥僅稱,會在本月20號的行管會會議討論,重申事件的來龍去脈要嚴肅跟進,至於進一步如何處理,則交由行管會委員決定。
對於民主派議員去信陳維安指秘書處越權、陳維安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陳會否離職避嫌?陳維安稱,數天前已接獲民主派議員向他發的法律信,他已將信件轉交行管會,由行管會處理。梁君彥則表示,現時沒根據顯示要秘書長停職,強調一收到信件已安排於會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