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維安薪酬高過議員、副局長 譚文豪:怪不得秘書長權力那麼大
立法會今(7日)召開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會議,討論下一屆立法會的議員薪酬等議題。不過,公民黨譚文豪質疑現時訂立議員薪酬的基準,並詢問近日跌入《逃犯條例》修訂爭議「風眼」中的秘書長陳維安工資。陳維安回答指,根據政府的薪級表,秘書長屬於首長級第六級,而有關薪酬屬公開資料,並未有直接回應。譚文豪遂指,現時議員月薪約9萬,但秘書長的薪酬(即首長級第六級的薪酬)約26萬,認為在某程度上,是立法會的70名議員聘請秘書處處理立法會職務,然而秘書處與議員的薪酬相差甚遠,「怪不得越權當自己是主席、當自己是議員」,似暗諷日前內委會、秘書長、與法案委員會就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風波。
會上在場的議員皆同意以加權指數,代替原有的丙類物價消費指數,來調整下一屆立法會議員的薪酬。對於譚文豪的質疑,在場秘書回答指,就上一屆獨立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會考慮一籃子的因素,包括在議員的角色及職能、香港的經濟狀況、市場薪金級租金水平、各項津貼的使用率等,來檢討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
不過,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亦認為,現時議員薪酬只是每年按通脹調整,當中沒有任何依據作為基準,是「隨意定水平」,亦是不合情理。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則表示,議員每年薪酬調整的幅度太低,指對比政府公務員每年4至5百分比的薪酬調整幅度,議員薪酬調整的幅度只有1至2百分比。他指,雖然議員原意是榮譽性的職務,但現時有全職議員,認為他們的薪酬應有合理的報酬,例如與政府某一職級的薪酬掛鉤。他又表示,過去議員的薪酬相等於公務員中的高級主任級的薪酬,但現時已經跌至接近主任級的薪酬,建議秘書處應將過去十年議員的薪酬,與政府公務員的薪級點作比較。
委員會主席黃定光表示,會將意見寫入報告書,向獨立委員會匯報。
陳維安薪酬高過副局長 非首次捲入「旋渦」中
值得留意的是,陳維安身為立法會秘書長屬公務員首長級薪點第六級,每月頂薪達26萬,與政府委任的官員的薪酬對比,陳維安的薪酬比副局長更高,副局長所獲的月薪僅得約22萬。
此外,陳維安並非首次捲入爭議。在2016年,新一屆議員宣誓時,陳維安以「改變誓言內容」、「加插誓言沒有包含的字句」、不肯定該等候任議員是否「理解誓辭內容」等為由,稱自己無權為姚松炎、梁頌恆和游蕙禎監誓,但對於在誓詞中刪去「香港」兩字的建制派議員黃定光,則獲確認完成宣誓及選舉主席的投票權。同日,在立法會大會主席選舉期間,秘書處被指誤導當時主持選舉的民主派資深議員梁耀忠,令梁耀忠放棄主持會議,最後由建制派資深議員石禮謙主持會議。早在2008年,陳維安被委任為教育局副局長,政府拒絕公佈副局長薪酬,引起爭議。政府其後公佈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薪酬,而五名獲得223,585元(頂薪)的副局長中,陳維安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