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陳維安誤稱秘書處非政治中立 毛孟靜:鬼拍後尾枕

撰文:李奕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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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秘書處日前以書面傳閱方式,要求審議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的所有委員,表態是否採納內務委員會的指引,撤換法案委員會主持;民主派議員昨日要求與秘書長陳維安會面不果。
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今早(7日)逐一回應,解釋自己因要與法律部門商討,而未能和民主派議員會面,又不點名批評有人「欺凌」秘書處,強調秘書處一直以來都不偏不倚服務議會。
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隨後回應,指陳維安的「欺凌論」貽笑大方;又抽出陳維安當時以英文回應記者提問時,首句稱「we've always upheld political neutrality」(我們一向保持政治中立),下一句指「we've always work against this principle」(我們從來反其道而行)。她指,不會質疑陳維安的英文水平,但認為陳維安說出有關言論是「鬼拍後尾枕」,說出心裏的說話。

(張浩維攝)

毛孟靜表示,陳維安指民主派議員「欺凌」秘書處的說法令人失笑,認為他是「自以為是的人大釋法式的行政霸權」,指民主派從來只是點一個人的名,就是陳維安。她又指昨天(6日)與兩位助理秘書長有正常、恰當的溝通。

議會陣線成員陳志全亦提到今早記者會後追擊陳維安一事,指自己等待記者會結束後,因為陳維安未有回答記者提問,轉身離開,所以他才追問。他形容民主派是以「先禮後兵」的態度對待陳維安,提到昨日陳維安不僅未有與民主派會面,而且「連一個訊息都沒有回覆民主派」,質疑陳維安聲稱政治中立,更指他連基本社交禮儀都沒有。

陳志全亦質疑,陳維安以書面形式傳閱內務會指引並進行表決,是根據哪一項議事規則作出的決定。他續指,雖然陳維安聲稱自己在日前的聲明已經回答了,但該聲明並沒有清楚列明他的依據,指「如果不打算進一步解釋有關聲明的內容,那麼他今早記者會的回應都是廢話」。

朱凱廸認為陳維安只是不斷重申根據議事規則、內務守則等作出規定,但就未能清楚指出哪一條規則,是語言藝術。(張浩維攝)

朱凱廸:倘允書面傳閱作決定 議會可解散

議會陣線成員朱凱廸亦表示,陳維安不能找到任何一條議事規則支持以書面傳閱作出重大決定,指如議事規則允許此情況,議會可以解散。他解釋,議會理應是透過充分辯論後表決議案,因此絕對不會接受一個以書面,沒有經過當面辯論的決定。朱凱廸又表示,目前不同議事規則,包括議事規則第71(9)、第74A(9)、第75(11),以及法案委員會主席手冊第4.27段等規例,皆清楚列明,只有一人反對,就不能以書面表決。他認為陳維安只是不斷重申根據議事規則、內務守則等作出規定,但就未能清楚指出哪一條規則,是語言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