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涂謹申:立法會秘書處若不願作磨心 可尋求法院宣判

撰文:李慧妍 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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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昨日(6日)原定下午再開會議,惟秘書處去信全體委員,通知第三次會議的日期改為周六(11日)上午,原訂昨日舉行的會議取消。
不過,負責主持下午會議的最資深議員、民主黨涂謹申堅持開會,討論是否採納內務委員會的指引。涂謹申今日(7日)接受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時強調,昨日是正當的審議會議,屬於合法、合憲、合程序;若立法會秘書處不將會議記錄不載入史冊或上載網站,他會開設法案委員會專屬網站,將審議記錄公開,接受市民監察。
涂謹申又表示,認為目前議會情況不難處理,民主派會按議會程序繼續開會。他估計指事態繼續發展下去,若秘書處或政府在行政上感到困擾,「可能覺得好煩,不願再作磨心」,可以尋求法院宣判。

新民黨容海恩在民主派召開《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期間到場舉牌抗議,涂謹申表示會當她出席會議。(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民主派不會透過法律途徑宣告昨日會議合法

涂謹申在節目上表示,有部份市民認為凡是秘書處及政府所作的事,必然具正當性,「但絕對不是這樣」。他又指,若立法會會議一定要經秘書處承認方是合法會議,「從歷史的角度,有很多例子都證明了不是這樣。」

涂謹申稱,民主派不會主動透過法律全途徑,宣告自己召開的會議是合法,「因為我們本來就是合法。」他指,若然秘書處在行政上感困擾,「可能覺得好煩,即係大家所講的『磨心論』,或可由秘書處任提告的角色,尋求法院宣判,由民主派及建制兩方相互對辯,在法庭上三家陳詞。」

他形容,這個做法好處是秘書處可以嚴守中立角色,「不妨是一個正當的方法」。

涂謹申在昨日(7日)召開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中,在沒有競爭的情況下獲選為主席。他承認無秘書處的協助,推動審議會有困難,指若秘書處要偏頗,民主派只能依靠自己的能量推動會議,他將會著秘書處觀看錄影做會議記錄,若秘書處不做就由他的秘書做,完成後會轉發予所有立法會議員,又指如果秘書長不願將會議紀錄載入史冊,民主派會另設立法會網頁上載。

昨日由民主派召開的《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上,新民黨容海恩在會議期間到場舉牌抗議,指該會議是不合理不合法。涂謹申表示在他的角度,容海恩進入會議室,會當她有份出席會議。

郭榮鏗:將於周五內會動議解僱陳維安

郭榮鏗指,將於今日內提出對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失職失責的追究事項,於周五的內務委員會提出動議,討論是否應解僱陳。他續指,他們不會缺席周六的法案委員會會議,即使被抬走也會抗爭到底,「如果我們(泛民)全不出席,豈不是讓他們很容易通過,我們要如何與香港人交代。」他承認邏輯上不應參與石禮謙主持的會議,但他們不能坐以待斃。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則指,民主派與建制派就法案委員會爭拗的情況不理想,但秘書處在沒有慣例之、先例之下,只是用常理及常識作判斷,作出艱難決定,不能怪責秘書處。他未有直言秘書處做法有錯,但認為第二次給涂謹申繼續主持會議,及容許他將其他委員逐出會議廳,已經是錯誤。他又表示,明白今年是選舉年,但不希望雙方的爭拗而影響立法會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