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案】首度現身回應法官質疑 梁振英:法官唔需要提出如果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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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向前特首梁振英擲三文治,並擲中一名署理總督察。高院前日裁定吳上訴得直。
處理是次上訴的高院法官邱智立在判詞中指出,案中有充份證據證明吳有意圖襲擊梁振英,惟控方選擇檢控吳文遠襲擊署理總督察,質疑律政司如果因梁振英當時是特首,為了避免傳召梁振英作為控方證人而作出的選擇,又指如果檢控當局就是因為一個人的原故,或要遷就一個人而作出表面看來不合常理的檢控決定,做法明顯地是值得商榷,和令人不安。
梁振英今天(8日)首度現身回應事件,指不存在遷就他而作出檢控決定,又指每次遇襲案也完全配合法庭和執法機構審訊,強調自己在黃毓民案出庭作供,傳媒高調報道,若法官有看過這些報道,便不需要提出「如果」和「揣測」。
梁振英今天出席活動離開時再回應事件,指不存在遷就他而作出檢控決定,又指每次遇襲案也完全配合法庭和執法機構審訊。
梁振英又指自己在黃毓民案出庭作供,傳媒高調報道,「網上仲睇到(報道)」,指若法官有看過這些報道,便不需要提出「如果」和「揣測」,「法官唔需要提出如果,亦都唔需要揣測」。
他昨天(7日)下午亦在facebook撰文回應案件,指吳文遠襲擊案發生在2016年9月4日,他在案發之前的4個月,已經在黃毓民襲擊案中出庭作證,而且作證時間甚長,又指在吳文遠案中,自己亦有出庭作證,「因此不存在在吳文遠一案中任何避免傳召我作為控方證人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