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選舉舞弊獲撤控 守行為18個月 李偲嫣:受「朋友陷害」
李偲嫣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被指沒有遵從選舉法例處置9項共涉22,530元的選舉捐贈,被控一項選舉舞弊罪。李偲嫣否認控罪,案件今(25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惟控方願意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遂撤銷控罪,而李思嫣亦同意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
「正義聯盟」主席李偲嫣今接受《香港01》查詢表示,感謝家人、朋友的支持和愛護,她稱自己相信上帝,故這次案件交託上帝,強調自己無愧於心。但偲嫣指這次事件複雜,受到當時任其選舉經理人「陷害」,在接受該筆捐款後不願提出損款者的姓名、地址,亦沒有向捐款者遞交收據。李偲嫣更批評該人士「玩嘢」後更惡意中傷,強調一定會處理其行為。她又指自己於下月底將有大事公布。
涉嫌沒遵從選舉法例處置合共22,530元選舉捐贈的「正義聯盟」主席李偲嫣,今獲律政司不提證供起訴,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處理。李偲嫣接受查詢時指,自己於2016年參選新界東立法會選舉時,一名曾是其朋友,選舉期間擔任選舉代理人的人士負責接受該9筆款項,她稱涉案22,530元捐款當時全數由該人士的戶口接收。李偲嫣又提及,在對方16年8月接收該筆款項後,已多次於Wtapps要求對方提供捐款者姓名及地址,並向給予捐款者收據副本,惟對方一直未有處理,僅向李回應指仍未接獲「Bank Statement」,未能作出處理。
李偲嫣質疑對方「有心拖延」、「玩野」,在三番四次要求下,到截止提交選舉開支前兩日才將一張「手寫Statement」交給會計師事務所,她形容該Statement非常混亂,相關資料仍是欠奉,她只有少於48小時處理該筆款項。李批評該「朋友陷害」她後更四處抹黑,更向其丈夫謝鋮浚稱她一直「講大話」。李偲嫣直言對此感委屈,批評「呢個世界有多人渾水摸魚、騙人信任,想盡方法中傷。」
李偲嫣提及,自己遞交選舉開支當日曾向接收職員指該筆款項資料未盡清晰,對方當日回應指有問題會聯絡她補充。李表示直至她結婚前再接獲廉政公署ICAC電話,指她漏捐3000多元款項,她強調其後已馬上捐回該3000多元,亦向對方稱若發現其他漏報可馬上通知,但她指對方未有再找她,半年後ICAC向其提出檢控。
強調自己問心無愧 下月底有大事宣布
李偲嫣形容這次事件複雜,但感謝家人、朋友的支持和愛護,形容是「患難見真情」,她稱自己相信上帝,故這次案件交託上帝,強調自己無愧於心,獲撤控罪證明她沒有隱瞞及不誠實。被問到下屆選舉會否再出戰?她稱不少人都鼓勵她出選,但她要先與丈夫甜蜜一下再作決定,強調下月底會有大事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