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梁振英向郭家麒發律師信 斥與曾蔭權案相提並論不合理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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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被揭發收取澳洲公司UGL 5000萬港元快4年,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今日(3日)到廉署總部請願,指另一名前特首曾蔭權因在任時無申報洽租豪宅被判刑,反觀梁振英涉及懷疑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UGL案至今仍然真相未明,要求廉署秉公辦理。
另一邊廂,不在港的梁振英今日(3日)則委托律向郭家麒發律師信,斥郭家麒與曾蔭權案相提並論不合理,重申在特首任內沒處理過UGL的申請。

梁振英向郭家麒發律師信,斥對方將UGL案與曾蔭權案相提並論不合理。圖為郭家麒就UGL案在廉署總部外請願。(截圖自郭家麒facebook)

梁振英在律師信解釋,曾蔭權作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處理一宗申請時,在無合理辯解情況下,沒有披露與申請人主要股東的交往和談判,而他就在任內沒有處理過UGL的申請。

梁振英認為,郭家麒的聲稱毫無法理基礎,意圖混淆視聽,對他不公平,將保留一切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