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張達明稱梁振英涉潛在利益衝突 促公開董事會主席信件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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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早前發起眾籌「天下為公」計劃,追查前特首梁振英涉收受UGL公司5000萬元事件。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接受該計劃訪問時表示,梁過往稱這是一個慣常的商業安排,但他認為並非只是一般的「不挖角不競爭」協議,而是「協助收購」的協議,認為倘要釋疑,梁振英應公開董事會主席的信件,以及自己有否作利益申報。
張達明指出,當時UGL仍未成功收購戴德梁行,但梁振英在2011年12月2日所簽定的協議,便已經承諾協助UGL達成收購戴德梁行,亦承諾不會做甚何阻止或令收購失敗,而一旦收購成功後,會繼續按要求提供協助。
張達明認為,這樣的做法構成潛在利益衝突,因為倘有其他買家提供更好的條件時,「你(梁振英)好明顯不會接觸其他買家,因為其他買家買到你就不會有得益,你一定要UGL成功收購才有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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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又指出,協議的部份條款附帶條件,條件是在往後兩年,如果UGL有需要梁振英提供協助,他便要提供協助,而那正是他在擔任特首之後所有承擔的責任。
對於梁振英聲稱,於2011年11月23日已取得時任戴德梁行主席的書面同意,准許他與UGL洽談不競爭協議,張達明認為梁的說法帶出更多疑問,「到底授權的範圍是甚麼?純粹是說批准或授權你代表公司討論,或容易你正式做一個協議?」他促請梁振英將有關信件、董事會的會議紀錄公開,以釋疑慮,「當一連串的問題都得不到滿意的答案,或涉及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