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梁振英稱辭職前拒與UGL談協議 斥林卓廷明知故犯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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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早前發起「天下為公」眾籌計劃,繼續追查前特首梁振英涉收受UGL公司5000萬元事件。梁振英今日(5)再於facebook就事件解畫,是自計劃發起後,第五度發帖回應UGL事件。
梁振英指出,自己辭任戴德梁行董事前,已拒絕與澳洲公司UGL洽談400萬英鎊協議書,過去已有傳媒根據第三者消息來源報道,而當林卓廷收到律師信後,亦改了口風,不再堅持指他與UGL簽訂協議時,仍是戴德梁行的董事,認為林卓廷是「明知故犯」。

民主黨早起發起「天下為公」計劃,眾籌調查梁振英UGL事件。(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梁振英今午以「林卓廷的明知故犯」為題撰文,引述林卓廷昨日在立法會見記者說:「因為我們發現了UGL的新聞稿中,清楚寫出於協議達成之前的三星期,梁振英已經收到400萬英鎊的協議書的建議文本,所以他當時肯定仍是戴德梁行的董事,一直在指自己於收購當日已辭任董事,這個我們認為有極強的誤導性,都未能解說到他所說沒有利益衝突的說法」。

梁振英稱林卓廷「轉口風」

梁振英反駁指,他在辭職前已拒絕和UGL洽談上述協議,而這事實在三年半前,即2014年10月15日已經有香港和澳洲傳媒根據第三者消息來源報道過。梁認為,林卓廷上述一番言論,是收到他的律師信後而改了口風,不再繼續指他在2011年11月和UGL簽不競爭不挖角協議的時候仍是戴德梁行的董事。

林卓廷強調,他絕不退縮,一定會追查事件到底。(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對於梁振英近日發出的多封律師信,質疑林卓廷及尹兆堅等「天下為公」發起人觸犯《誹謗條例》。林卓廷表示,如果梁振英真的如他所說,有很強的理據證明他的論點,那就請他出席立法會UGL專責委員會的會議,全面解釋事件,以及公開相關的文件資料,「天下為公」的法律團隊稍後會發出公開信,一併回應梁振英的律師信及其近日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