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餵野鴿︱執法四個月發78張罰單 料政府庫房進帳39萬元

禁餵野鴿︱執法四個月發78張罰單 料政府庫房進帳39萬元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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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餵野鴿的修例執法四個月,各部門共發出7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85%的罰單是涉及公共地方非法餵飼野鴿或野鳥,換言之料為政府庫房帶來39萬元進帳。漁護署初步評估全港42個野鴿聚集監察點當中,有一半地點的野鴿數目處於低水平,即少於10隻聚集。

《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去年8月1日起生效,全港禁餵野生動物涵蓋野鴿,最高罰款由1萬元提升至10萬元及監禁1年,並引入5,000元定額罰款。(政府新聞處提供)
《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去年8月1日起生效,全港禁餵野生動物涵蓋野鴿,最高罰款由1萬元提升至10萬元及監禁1年,並引入5,000元定額罰款。(政府新聞處提供)

《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去年8月1日起生效,全港禁餵野生動物涵蓋野鴿,最高罰款由1萬元提升至10萬元及監禁1年,並引入5,000元定額罰款。實施頭一個月不會即時執法,先加強宣傳和作事先警告。

環境及生態局局透露去年8月至12月,各部門就非法餵飼野鴿/野鳥接獲1,367宗舉報,巡查2,380次,共發出7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政府新聞處提供)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天(15日)回覆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書面質詢,透露去年8月至12月,各部門就非法餵飼野鴿/野鳥接獲1,367宗舉報,巡查2,380次,共發出7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大部分是公共場所非法餵飼。換言之料為政府庫房帶來39萬元進帳。

2024年8月至12月禁餵野鴿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數字。(立法會文件)
全港設42個野鴿聚集監察點,署方去年12月初步評估發現當中超過一半地點的野鴿數目為低水平,即少於10隻聚集。(夏家朗攝)
野鴿聚集監察點數量。(立法會文件)

全港設42個野鴿聚集監察點,在修例生效後,署方去年12月初步評估發現當中超過一半地點的野鴿數目為低水平,即少於10隻聚集。為監察和評估禁餵規定對改善野鴿滋擾的成效,漁護署今年起將恆常推行野鴿數量調查,同時持續檢視各野鴿聚集監察點的最新情況,並會在有需要時 適當調整相關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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