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政府不滿黎兒子抺黑國安法 濫用聯合國機制干預司法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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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傳媒報道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向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發出緊急呼籲,提出黎智英被拘留期間遭受的不人道待遇。

香港政府今日(13日)表示,對黎智英及其兒子黎崇恩的「國際律師團隊」和黎崇恩肆意抹黑《香港國安法》和香港司法制度,並濫用聯合國機制,尋求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對黎智英涉及《香港國安法》案件的司法程序進行干預,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智英子呼籲助其父在為時已晚之前獲釋

有傳媒報道,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正舉行第57屆會議,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周四(12日)向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愛德華茲(Alice Edwards)發出緊急呼籲,提出黎智英被拘留期間遭受的不人道待遇。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也呼籲聯合國和英國政府盡快採取行動,讓他的父親在為時已晚之前獲釋。

聯合國秘書長提交的報告亦指出,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則因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的發言,被港府指控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甚至可能構成刑事罪行;又指律師團隊的家人也收到恐嚇電郵和社群媒體訊息,團隊成員持續收到死亡和性侵威脅,電子郵件和銀行帳戶更被不明人士試圖入侵。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對有關抹黑表示強烈不滿

香港政府批評黎智英及其兒子黎崇恩的「國際律師團隊」和黎崇恩肆意抹黑《香港國安法》和香港司法制度,並濫用聯合國機制,尋求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對黎智英涉及《香港國安法》案件的司法程序進行干預,對此強烈不滿和反對。

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深得國際社會認同。一直以來,香港特區律政司在《基本法》第63條的保障下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並嚴謹和客觀地按照《檢控守則》以證據和適用法律就每宗案件作出獨立的檢控決定。律政司在有充分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以及在合乎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

特區政府對黎智英及其兒子黎崇恩的「國際律師團隊」和黎崇恩肆意抹黑《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特區司法制度,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資料圖片)

政府發言人強烈反對外部勢力就黎智英在懲教院所所受待遇的無理抹黑,並指懲教署一直致力為所有在囚人士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並設有現行機制,包括透過獨立訪客(即太平紳士)定期巡視的安排,以確保在囚人士的權利獲得保障。

政府發言人強調,懲教署在處理與在囚人士黎智英的健康相關事宜時,與其他在囚人士無異;任何有關黎智英在獄中所受待遇的情況,包括未能得到適當醫療服務的指控都是子虛烏有,造謠生事。政府重申絕不容許任何人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並予以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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