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反駁文章 斥是卑劣政治操作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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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其註冊公司,被指用《立場》宣揚打擊政府言論,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

《華爾街日報》發表題為〈Hong Kong Convicts Two Editors〉的文章,指「北京的傀儡指控兩人以批評政府來煽動叛亂」(Beijing’s puppets charged the pair with sedition for criticizing the government),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反駁,指當中提及的制裁是卑劣的政治操作。

被告鍾沛權(右)及林紹桐(左)。(夏家朗攝)

《華爾街日報》文章指,兩名編輯因發布政府不喜歡的內容而被定罪,將面臨數年監禁。

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強烈反對上述觀點文章,指《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言論自由、和平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等基本權利,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

鄧炳強引述裁決理由指:「《立場新聞》的主張是排除中國的本土主義,在『反修例』期間更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法庭裁定涉案文章是在沒有提出任何客觀基礎下,攻擊《香港國安法》等條文及相關執法及檢控程序;以假消息散播仇恨及反政府情緒;攻擊警方執法並美化暴動者的行為——換言之是並非建基於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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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煽動意圖的判罪不具追溯力。

鄧炳強又稱沒有被文章中提及的制裁而嚇倒,稱這是卑劣的政治操作,將堅定不移地繼續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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