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租契續期條例生效 林健鋒:買賣香港物業更放心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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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租契續期條例》今日刊憲生效,會陸續為即將到期的地契自動續期,地契原有的產權負擔、權益及權利例如按揭將自動過渡,業權人亦毋須辦理任何手續。

立法會《政府租契續期條例》法案委員會主席、經民聯議員林健鋒相信,條例生效後買賣香港物業可更加放心。

林健鋒相信,《政府租契續期條例》生效後,買賣香港物業可更加放心。(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今日刊憲生效,首批涉及2024年7月5日至2030年12月31日到期的地契,合共376個地段。地政總署會陸續為即將到期的地契以同樣形式自動續約,下次會在今年年底公布,將涵蓋2031年到期的地契。

林健鋒說,全港無論是商業、住宅或工業用途的地契,日後在到期前6年,一般都可以續期50年而毋須補繳地價,只須繳納3%地租。他相信新安排可以提升公眾及投資者對香港營商環境的信心,日後大家都可以更加放心在香港買賣物業,銀行承造2047年後的按揭亦都更具法理依據。

全港無論是商業、住宅或工業用途的地契,日後在到期前6年,一般都可以續期50年而毋須補繳地價。(資料圖片/任葆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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