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租契續期條例》今生效 地建會:有利物業市場及營商穩定性

撰文: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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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租契續期條例》今日(7月5日)生效,地政總署刊登首份「續期公告」,涉及未來六年合共376個地段,香港地產建設商會表示歡迎,認為《條例》以清晰、有效率和有秩序地處理未來陸續到期的租契,有利於維持物業市場和營商環境的穩定性。

地建會表示,《條例》訂定「續期公告」會於適用租契到期前6年刊憲。考慮到租契年期對業主、投資者、發展商,以至承造物業按揭的金融機構的重要性,商會認為政府若能更早公布續期安排,將進一步增強業權人和投資者的信心,為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創造更有利條件。

另一方面,《條例》的續約機制不適用於特殊用途租契,其續期事宜會經諮詢相關政策局釐定,地政總署亦已於憲報刊登相關特殊用途租契清單,以備業權人參考。商會留意到有不少特殊用途租契承租人是長期服務社會的社福機構,因此期望政府可以在一般情況下均會為有關租契續期,鼓勵這些社福機構能夠安心發展,繼續服務社群。

地建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