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法團的修例明年實施 麥美娟:下階段處理大圍標和授權書問題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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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法團的《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今日(4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下周五(12日)刊憲,明年實施。屋苑天價大維修爭議時有發生,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希望修例能加強業主對法團的監察,預告下階段馬上處理樓宇維修大圍標和授權書的問題。

《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規定,每戶需夾付3萬元以上的維修工程費,法團必須召開業主大會,並最少要有5%的業主親身到場。(莫家文攝)

每戶夾付3萬元以上維修費 須開大會最少5%業主出席

《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規定,每戶需夾付3萬元以上的維修工程費,法團必須召開業主大會,並最少要有5%的業主親身到場,商議及表決維修工程。此外,法團在開會前要公布維修工程資料,當中列明每戶要攤分金額,讓業主清楚了解。採購過程中,法團亦要利益申報,申報與工程公司的關聯等。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指,將跟進其他更複雜及具爭議性的大廈管理問題。(政府新聞處相片)

麥美娟:下階段處理圍標和授權書問題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會後被問到何時處理授權書或圍標問題,她說維修工程出現大圍標和授權書問題,都是下階段會馬上處理的工作,當中針對授權書方面,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已要求法團和業主在召開大會時,妥善和合理地處理授權書,確保合法。她說會開放廣泛聽取持份者的意見,考慮下階段工作。

麥美娟希望修例後加強業主對法團管理委員會的監察,令他們在採購方面更具透明度和問責性。《條例》亦規定更多業主須親身參與重大採購決定,並引入有關保存文件的刑事條文,加強阻嚇不妥善保存文件的情況。她希望能盡快回應社會上的關注,推動良好大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