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批條文不清晰 江玉歡質疑:指定專業人員可自稱?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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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1日)召開會議並進入逐條審議,條例列明如某「指明專業人員」,在以指明專業人員的身份工作過程中,察覺有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或面對相關風險等,要盡快作出舉報。

不過,就「指明專業人員」列表,多名議員認為模糊不清。例如列表中涵蓋「自稱以」聽力學家、臨牀心理學、營養師、教育心理學家、言語治療師的身份執業或以該身分份公布其姓名的人。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江玉歡直言奇怪,例如言語治療師、營養師沒有名單,質疑「專業人員乜可以自稱嘅咩?」她認為如果沒有認證,法例就不應該涵蓋該等人士。

黎棟國:自稱專業人士界線模糊不清 建議刪除「自稱以」的描述

會議上,新民黨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黎棟國亦指出,「自稱以」是法例行文所規管,反問「咁我唔自稱呢?」此外,他舉例指法例列明「自稱以」營養師身份會受到規管,不過內地營養師稱呼為「公共營養師」,質疑是否自稱「公共營養師」就不能被拘捕?同樣道理下,他表示教育心理學家,可以自稱教育心理專家,很多形式會變得相當模糊,建議刪除「自稱以」的描述。

林哲玄(資料圖片)。

林哲玄:憂慮條文模糊以致檢控時有挑戰

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亦表示,如果自稱心理專家、營養學家等,都未必包括在條文中。他續稱,並非刻意與政府「拗」,而是網上很多學家、專家,只想協助政府整理涵蓋列表,又稱如需要作出檢控時,法庭雙方律師就此辯論就「無謂」,莫非屆時又要辯論法例的立法原意。

委員會主席鄧家彪:政府無準確回應 部分字眼或造成檢控漏洞

委員會主席鄧家彪指,討論關鍵針對是否適宜刪除「自稱以」字眼,而政府回覆用大量時間討論該等行業的專業發展,批評政府回應失去焦點,重申議員認為「自稱以」字眼會製造檢控漏洞,政府無準確回應。對此,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表示,會再討論如何釐清受規管人士。

本次條例修訂內容包括,如某指明專業人員在以指明專業人員的身份工作的過程中,察覺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在關鍵時間是兒童,及該兒童在關鍵時間,已遭受並仍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則該人員須在關鍵時間之後,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作出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