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深圳下月起實施 獎金激勵市民最高可獲千元
撰文:葉琪
出版:更新:
深圳即將於11月1日起實施垃圾分類辦法,為激勵市民,將會採用通報表揚為主,資金補助為輔的方式。垃圾分類成效顯着的單位、住宅區、家庭、個人都會有激勵補助資金,總金額更高達9375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介紹,深圳市各區財政每年按指定額度安排生活垃圾分類激勵補助資金,例如福田區是1152.5萬元、羅湖區是806萬元、南山區是940.5萬元等。此外,深圳市財政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類激勵補助資金最高限額為3125萬元,採用「以獎代補」的方式,按照上述各區每年實際撥付的生活垃圾分類激勵補助資金的50%,對各區予以經費補貼。換言之,各區財政加上市財政,政府每年合共提供9375萬元的補助資金。
生活垃圾分類做得好將會獲得獎金,其中積極踐行生活垃圾分類且成效顯著的個人,包括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志願者、教師,以及從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其他人員,被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積極個人」,均可獲得通報表揚並補助資金1000元,同時相關資料會納入市民文明誠信分採集目錄。
深圳的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進行分類,可回收物包括有適宜回收和資源利用的廢棄物,例如廢棄的玻璃、金屬、塑料、紙類、織物、傢俱、電器電子產品和年花年桔等;廚餘垃圾是指家庭、個人產生的易腐性垃圾,例如剩菜、剩飯、菜葉、果皮、蛋殼、茶渣、湯渣、骨頭、廢棄食物以及廚房下角料等;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且應當專門處理的廢棄物,例如廢電池、廢熒光燈管等;至於其他垃圾則是除以上三類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例如紙尿片、塵土、煙頭、一次性快餐盒、破損花盆及碗碟、牆紙等。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