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18歲漢偷共享單車轉售獲刑1年1個月 涉10輛車價值逾1.4萬元

陝西18歲漢偷共享單車轉售獲刑1年1個月 涉10輛車價值逾1.4萬元
撰文:崔德興
出版:更新:

共享單車在近年內地發展迅速,亦有不法份子視之為生財良機,偷竊共享單車轉售圖利。在陝西咸陽,就有一名18歲男子偷共享單車轉售獲刑,最終獲刑1年1個月。

今年6月2日至8月8日,剛滿18歲的張男與同伴王某在咸陽市中心廣場、渭河三號橋等路段先後多次盜竊共享單車10輛,價值共計14436元(人民幣,下同)。犯案後,兩人將共享單車騎行至鄠邑區,使用鋼筋剪、鐵錘等工具拆除共享單車車鎖及二維碼,並更改車身顏色,然後在微信朋友圈發布「拍賣」訊息,以50元一輛的價格出售,將其中4輛單車出售、抵賬及贈予他人。

8月9日,張男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觸犯法律,在家人的鼓勵下投案自首。案件近日開庭審理,鄠邑區法院認為,被告人張男已構成盜竊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零1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事件引起一些網民討論,有人質疑10輛車價值竟逾1.44萬元;亦有人直言,多家已倒閉的共享單車企業不退還押金,卻沒有人因此獲刑:

共享單車吃大家數以億計的押金,卻沒有一個人因此獲刑!!10輛車要萬四?一輛價值上千?問題就是他沒錢沒關係。真是腦殘,但是這麼點錢被判這麼久是不是也有問題呢。押金退不出,共享單車負責人應該判幾年?

陝西違法強拆案10名強拆者判刑 衝突曾致1拆遷人員死亡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內媒《澎湃新聞》報道,陝西西咸新區一起違法強拆案近日一審宣判,10名強拆者被判處緩刑至二年有期徒刑,被拆遷戶申請抗訴未果。案發當天,違法強拆引發的衝突還導致了一名拆遷人員死亡。

強拆過程。(CCTV畫面)

強拆衝突曾導致一名拆遷人員死亡

陝西西咸新區釣台街道辦事處資村,因當地開發文旅項目,對該村部份房屋實施徵收拆遷,但徵收方與張三報家始終未能達成拆遷補償協議。

2023年4月1日6時許,強拆引發衝突,一名拆遷人員死亡。張三報長子張恆被控故意傷害罪,目前,該案一審尚未宣判。

十名參與拆遷人員被起訴

有十名參與強拆的人員被起訴。判決書顯示,這十名被告人多是咸陽本地人,其中有無業人員和村民;還有兩名網約車司機,一名貨車司機,和一名房產銷售人員。

公訴機關認為,10位被告人公然毀壞他人財物,價值1960元(人民幣),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應當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強拆過程。(CCTV畫面)

2025年1月21日,秦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十名被告人均被判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其中被告人程某某、鄭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寇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其餘被告人均被判處緩刑。

被拆遷戶申請抗訴未果

一審宣判後,被害人張三報、張濤以該判決「認定事實部分不清、漏罪、判決畸輕」為由,請求秦都區檢察院提出抗訴。

2月14日,張濤收到秦都區檢察院抗訴請求答覆書。秦都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為,一審判決定性準確、程序合法,決定不予提出抗訴。對上述答覆,張濤表示,他們家將向咸陽市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


正在加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