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漢蒙冤入獄逾九年獲平反 申請逾千萬國家賠償
日前,曾被判搶劫罪、盜竊罪而被羈押九年十個月的河南農民陳德起獲判無罪。他向河南周口鹿邑縣法院提出六項共計超過1232萬元(人民幣‧下同)國家賠償申請。
陳德起表示,他已妻離子散,現無收入來源,住在每月100元的出租屋,「一輩子就這樣慢慢過吧」。
2005年,陳德起同丁廣記被認定是兩宗盜搶案疑犯被抓。2016年4月被鹿邑縣法院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有期徒刑十年。陳德起被送監獄服刑後,開始向有關部門申訴;丁廣記則在2006年保外就醫時死亡。2015年2月11日,經減刑,服刑九年十個月的陳德起刑滿釋放,他繼續申訴,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
陳德起刑滿釋放後的三年零八個月,馬不停蹄地向當地縣法院,市級法院,甚至最高法,檢察院申訴自己冤情。陳德起說,整個過程特別困難,好彩有一位姓張的檢察官從中幫了不少忙,判決亦是張檢察官幫他拿手。
2018年8月13日,經由周口市檢察院抗訴,鹿邑縣人民法院對十三年前的入室盜搶案做出重審判決,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判兩名原審被告人陳德起,丁廣記無罪。
申請逾千萬國家賠償
陳德起獲判無罪,向當地申請國家賠償申請書,他請求六項賠償共計12,326,217元賠償,其中一項包括傷殘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醫療費、後續治療費、誤工費索賠最高,為一千萬元。
陳德起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中同時控訴羈押期間,遭刑訊逼供、身體遭受摧殘,導致其肋骨多發骨折、上肢長骨骨折、外傷性性功能喪失等多處身體損害的賠償。
此外,陳德起的具體請求還包括在當地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22,217元;返還罰金4,000元及利息;賠償精神損害撫恤金1,000,000元;賠償三年伸冤期間交通費、住宿費等必要合理費用300,000元。
妻離子散 健康大不如前
現在,陳德起已經妻離子散,只能租住每月100元的出租屋。陳德起向記者表示,他有三個兒子,在他獲判無罪後,只有二兒子探望過他,給他兩千元讓他自己一個人好好生活。
此外,陳德起表示他健康狀況大不如前。他說入獄後右邊肋骨曾被打斷五根,肩膀亦打斷過,性功能亦受損,體重在入獄初的180多斤瘦到了92斤。
陳德起不能工作,生活費都是從親屬那裏拿來。他表示,本來想死,但是現在平反昭雪,又申請國家賠償。他希望國家賠償能賠償他損失,好讓他可以開個飯店,自己一個繼續生活,「我這一輩子就是沒有孩子,也沒有老婆,孤寡一人,一輩子就這樣慢慢過吧。」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