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竹銀樓強盜殺人案再審獲判無罪 蘇炳坤:蒙冤32年高興不起來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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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男子蘇炳坤被控涉及1986年的新竹市金瑞珍銀樓強盜殺人案,判刑15年確定,2000年獲時任總統陳水扁赦免罪刑。2017年,蘇炳坤聲請再審成功。
今(8日)台灣高等法院再審判決蘇炳坤無罪。他說自己的冤屈已經有32年多,現在平反已經太晚了,高興不起來。
蘇炳坤被控於1986年3月23日凌晨,夥同員工郭中雄侵入新竹市金瑞珍銀樓竊盜,遭發覺後竟由郭中雄持菜刀砍殺店東陳榮輝,再劫取金飾逃逸,被檢察官以懲治盜匪條例的共同強劫而故意殺人未遂罪起訴,判刑15年確定,一度入監服刑,2000年獲時任總統陳水扁赦免罪刑。
蘇炳坤以新事實、新證據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去年獲台灣高等法院裁准。高院今天再審做出無罪判決,並以本案深具法治教育意義為由,開放媒體拍攝記錄法庭活動。
蘇炳坤庭外受訪指出,自己的冤屈已經有32年多,現在平反已經太晚了,高興不起來,但也感謝各界幫忙。他表示自己清清白白,沒有虧欠司法,也只是一個平凡老百姓、生意人,但家庭、事業卻無緣無故地被弄成這樣,無法不痛心。至於求償部分,他表示會請冤獄平反協會幫忙處理。蘇炳坤的妻子、兒女、孫子今天也到場聽判;蘇妻說,感謝辯護律師、冤獄平反協會等單位一路以來的協助。
蘇炳坤辯護律師之一的尤伯祥說,很欽佩法院所提的上訴駁回理由,這是台灣司法很大的進步。他表示,在本案救援過程中,當時的檢察官彭南雄扮演重要關鍵角色之一,如果不是彭南雄在案件確定後,願意本於良心來救這個冤案、進一步重啟偵查,這個案子無法峰迴路轉,有這麼堅實的再審基礎。
尤伯祥也說,希望這個案件能讓台灣的司法轉型,增添非常重要的進步動力,而在轉型正義中,司法是非常重要的環節,如果從這個案件作為破口,正視過去刑求遍地的情況,他認為司法轉型可以期待。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