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忠林26年冤獄洗脫殺人罪名:我現在一無所有 沒有甚麼值得高興
撰文: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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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男子劉忠林1990年被錯判殺人案成﹐今日終於獲法院宣告無罪。
但經過26年的冤獄,他感到自己已經一無所有,甚至還因坐過牢而在出獄找工作時遇到歧視。
被誣告殺人而坐了26冤獄的劉忠林終於沉冤得雪,被法院證實無罪,他向傳媒表示,在刑滿出獄後再上訴,其間等待法院開庭的時間有兩年多,等待得特別辛苦,但現結果出來了,劉忠林卻有另一番心情:
「啥高興的,啥都沒有了。抓我之前我種地,也有房子。現在地沒有了,房子沒有了,我現在一無所有。(刑滿)出來就是靠自己幹,自己養活自己。」
劉忠林回憶,當年被警員抓了後,就嚴刑逼供,劉忠林始終否認殺人,就被警員虐打,先脫光劉忠林的衣服,又用細繩勒著他,及後更施以酷刑:
「拿竹簽紮我手指甲縫,我受不了,就招了。完了我說,用尖刀殺的,(他們說)不對。用菜刀殺的,不對。用鉗子殺的,不對。我說用棍子殺的,也不對。我說,那你說擱啥殺的?他們說,你不是用石頭殺死的嗎。我說是的,用石頭。」
劉忠林對部份當年向他逼供的人還有印象,最深刻的一個是縣公安局局長。因為是局長下令抓捕劉忠林,而且每次施酷刑局長只旁觀,由其他警員動手動手。即使後來在法庭上說出被警員逼供一事,也不被法院接納,甚至判刑後連上訴的機會也沒有,結果要在牢獄渡過20多個年頭,成為已知被羈押時間最長的蒙冤者。
而在劉忠林出獄後,發現社會變化太大,找到工作也遇到歧視,他曾到深圳工廠做手機殼,但上班第三天,被發現曾蹲過監獄,便不再讓他再來工作。幸好現時劉忠林在北京找了一份公共汽車安全員的工作,公司並沒有查問他的過去。他準備再做一年半載就回鄉,對於未來,劉忠林坦然,只能見步行步。
(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