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代言」網紅奶茶? 被稱「老煙腔」惹非議 後人要求停止侵權
4月23日世界讀書日當天,內地知名茶飲「樂樂茶」聯合譯林出版社推出「煙腔烏龍」聯名奶茶,以致敬作家魯迅,並配上標語「老煙腔,新青年」。
然而該做法卻引來網絡爭議,以及魯迅後人認為「樂樂茶」侵犯魯迅姓名權、肖像權及名譽權等權利,向樂樂茶及譯林出版社發出律師函,要求停止侵權行為。
據網民發布的照片顯示,在部份樂樂茶門店及相關宣傳圖片中,皆有魯迅的手繪形象,並寫著「老煙腔,新青年」;小程序點單時,亦彈出魯迅的頭像,以及產品杯子包裝均印有相關畫像。同時,樂樂茶還配套推出貼紙、文件袋、亞克力立牌等周邊產品。據上海「樂樂茶」多家門店的店員透露,「煙腔烏龍」杯子和相關周邊在27日已經售罄。
然而本次聯名卻引發一系列爭議。有網民質疑稱,「魯迅的版權屬於誰?」「這次聯名,魯迅本人知道嗎?」還有人認為「煙腔」一詞是對魯迅的不尊重。
滬語小說《弄堂》的作者胡寶談認為,「老煙槍」一詞在上海日常生活中有時帶有貶義意味。樂樂茶用魯迅的形象,讓人不免聯想到「老煙槍」的意思,畢竟大家對魯迅抽煙印象深刻。 「新青年」應該學習和繼承魯迅的精神,而不是樂樂茶所說的「煙腔」。
滬語專家、上海大學中文系副教授丁迪蒙老師則認為,將「老煙槍」改為「腔」之後,有調侃之意,雖開玩笑可以,但用在公開場合進行宣傳,且涉及名人,並不適宜。資深評論人何振華亦認為,奶茶品牌與出版社在世界讀書日期間用「魯迅」的名號做活動,並非是致敬,反而是對「大先生的不尊重」。
針對樂樂茶聯名魯迅引發的爭議,4月29日,魯迅長孫、魯迅文化基金會會長周令飛表示,已委託上海朱妙春律師事務所已向樂樂茶及江蘇譯林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譯林)發出律師函,要求立刻停止侵害魯迅肖像權行為,並連續10日在相應國家級媒體及各官方微信公眾號中澄清事實、消除影響,並賠禮道歉。
目前,樂樂茶官方公眾號已將4月23日時發出的聯名推文刪除,其他官方宣傳文同樣不見蹤影。同一時間,樂樂茶相關負責人向內媒表示,已對相關文案和周邊做了下架處理。
網民睇法▼
天天這個聯名那個聯名,一杯奶茶搞得花俏
選人也不做研究,那麼多文學家選個有後代的
致敬魯迅是假 蹭熱度賺錢是真
魯迅先生本人不會計較,但他的後代肯定會計較
魯迅跟煙槍掛鉤很不尊敬好嗎,迅哥後期還刻意戒煙
現在商家為了行銷真的是不擇手段…你有徵求過人家同意嗎就聯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