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宗「AI聲音侵權案」一審宣判 配音師獲賠25萬

撰文:陳進安
出版:更新:

北京互聯網法院周二(23日)對全國首宗「AI聲音侵權案」作一審宣判,認定作為配音師的原告,其聲音權益及於案涉AI聲音,被告方使用原告聲音、開發案涉AI文本轉語音產品未獲得合法授權,構成侵權,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各項損失25萬元人民幣。

案情指,配音師殷某早前偶然發現其聲音被AI化,並在一款名為「魔音工坊」的APP上以「魔小璇」的名義對外出售。殷某認為行為侵害其聲音權,將「魔音工坊」的運營主體北京某智能公司等五被告起訴到北京互聯網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精神損失的侵權責任。

眾被告否認侵權,其中,北京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認為其APP中的聲音產品有合法來源,來自於被告某軟件公司;軟件公司稱它使用的聲音來源於被告影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影音公司認為它與原告有過合作,約定經原告錄制形成的作品著作權歸屬其所有;被告平台運營商與涉案產品的經銷商,也稱自己不構成侵權。

法院認為,聲音作為一種人格權益,具有人身專屬性,任何自然人的聲音均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對錄音製品的授權並不意味著對聲音的授權,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許可他人使用錄音製品中的聲音,構成侵權,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