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修訂灣仔北分區大綱圖 政府大樓等改劃展覽中心、商業用途

撰文: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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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宣布修訂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主要把灣仔政府大樓、稅務大樓、入境事務大樓、港灣消防局等用地,改劃為展覽中心及商業用途。

修訂項目主要涉及把涵蓋現有灣仔政府大樓、稅務大樓、入境事務大樓、港灣消防局、告士打道花園和部分港灣道的用地由「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6)」註明「展覽中心及商業用途」地帶,以作綜合發展,並設有會議及展覽設施、酒店和辦公室。

作綜合發展 設會議、展覽設施、酒店和辦公室

城規會亦同時修訂圖則的《註釋》及《說明書》以反映上述修訂,並適當地更新各用途地帶及規劃區的一般性資料。市民可於3月13日或之前,就有關修訂向城規會秘書作出書面申述。

重建後總樓面達近250萬呎

事實上,早於2017年,政府已提出,把灣仔北三幢政府大樓連同港灣消防局,拆卸重建為會展設施、酒店及甲級寫字樓,而在2021年7月份亦有公布重建方案詳情。該項目地盤面積16.6萬平方呎,以地積比率15倍,可建樓面約249.4萬平方呎,用地擬建一幢樓高達52層的商業設施。當中,最低10層為會議及展覽設施,涉約92萬平方呎樓面。

中間的27層為甲級寫字樓,總樓面接近97萬平方呎;至於高層至頂層則作酒店用途,提供500個房間,涉57萬平方呎樓面。當局亦擬在項目地底預留位置,建5層地下停車場,並提供約880個車位、89個貨車位及33個上落客位。

港灣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