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收回1.8萬呎私人土地 發展大埔桃源洞公屋、涉2300伙

撰文:李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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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今日(18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和《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第130章)第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及徵用土地公告,以推行大埔桃源洞公營房屋發展計劃。計劃可提供約2,300伙公屋單位,預計最快於2032/2033年度入伙。

政府將收回四幅私人土地(涉及總面積約18,034平方呎)和徵用被四個墳墓所佔用的土地(涉及總面積約409平方呎)。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10月19日)復歸或轉歸政府所有。政府表示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及安置事宜。

大埔桃源洞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可提供約2,300個住宅單位,預計最快可於2032/2033年度入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