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為了教育(五)口講德育容易,亦容易淪為空談|曾瑞明
早些年推出的國教科,本是人人不敢抗拒,因為為君送上的,除了國民教育,還有德育。教學生有品德是教師的天職,甚至有些人會說所有教育都是為了道德。
在「批判思考」課上,我也常強調批判思考絕對可以幫助我們做壞事,例如利用謬誤、語言的各種含混性去騙人,但我希望大家站在良善的那邊——這當然也是一種道德要求。將一樣很有爭議的東西混入應該沒甚爭議的東西,產出的結果可能仍是很有爭議的。
但在現實裡,不少人卻感到在學校最重要的還是學業成績,而不是品格高低。話雖如此,我們也要留意學校就算不設德育課甚至不談任何仁義道德,教師的一言一行仍足以讓學生對是非對錯形成看法,比如教師對欺凌的態度如果是不置可否,欺凌者就會變本加厲。道德教育,有時可以是蓄意,但有時可以很隨意。
什麼是道德是一個哲學問題
不過,什麼是道德,可說言人人殊。道德不等於法律,不等於宗教,不等於習俗——那道德等於什麼呢?希哲柏拉圖著作《理想國》追求的是善(good),教育就是為了幫助人們達到這目的。這個道德當然是跟善相關了。然而,在這個價值多元的世代,我們很難談什麼是善,道德教育該如何進行?又應該教什麼?教他們思,還是教他們感?言詮還是身教?
過去,很多時候所謂的德育,都是教師將社會的一套價值觀用較激昂的語氣講出來。筆者記得最正的一句對白是︰「要做一個好人。」可謂無懈可擊,但怎樣做,和何謂好人,基本上是手上沒有資料。
為了應付社會,教師不得不告知學生社會規範(social norm)是什麼。不過社會規範是會變動的,而且不同社會,規範會有不同。甚至,在同一個社會,亦有不同的規範。一些人覺得同性戀在道德上不可接受,另一些人覺得沒有問題,那就往往會觸及價值之間衝突的問題。
道德教育不是在大學讀倫理學(ethics)(讀了後設倫理學後,恐怕也不會成為道德的人),而是讓學生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慎思之,然後篤行之。不過,道德價值是什麼,這本身卻的確是一個後設哲學問題。在經驗主義者如麥凱(J.L. Mackie)來說,價值只是人創作出來的東西,是我們的欲望構成的。
但在理性主義的哲學觀下,價值則是由人類理性所建構與肯定,故此我們的道德教育應著重人的理性培養。柯爾伯格(Kohlberg)的道德發展階段(stages of moral development)廣為教育工作者熟知,其實亦有康德式倫理學的影子。柯爾伯格把道德最高階段(post-conventional morality)看成是個人對自己選擇的原則之判斷;他著重道德推論,關注權利和正義。這看法被關懷倫理學(care ethics)的學者質疑其普遍性,特別是有否忽略甚至貶低女性著重關懷的倫理經驗。若我們沒有哲學的素養,很容易就會在互聯網上列印出柯爾伯格的東西,卻不知就裡的以為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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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價值放回社會
以亞里士多德的《尼各馬科倫理學》(Nicomachean Ethics)為典的德性倫理學(virtue ethics),則把注意力放在人的德性(virtue)上:價值不在別處,就在人倫社群之中。有德性的人能夠將抽象的原則運用在具體情況,他們也有傾向(disposition),一生中都做合符德性的事情。
孔子的德育就比較像德性倫理學,顏回沒做過什麼大事,但他「三月不違仁」,就已足以代表他合符德性。孔子也不講太多原則,孟懿子向孔子問「孝」,孔子回答說:「無違」。何時,何地要無違?君子自有其實踐的判斷。
若要辦德育,實要考慮一下自己的哲學觀是什麼。在課室做工作紙,不斷看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的 video 勉強可說訓練學生的理性;播一些倫理悲劇,也許能喚發他們的情感。但若要訓練他們的德性,則要提供更多實際情景,讓學生的實踐理性得以發展。領袖生、學生會、課外活動、班團活動都有很多道德情景。也許,德育較適合全校合作來進行,多於「獨立成科」。
但是,德性倫理學來自希臘城邦。由古至今,由西至東,它的內容真的仍適用於此時此地嗎?這是價值相對主義(value relativism)的問題。另外,我們若依據德性倫理學,人們著重的是對傳統的承傳,但對傳統是否合符正義,或者有沒有封建時間的糟粕,會否難以批評?
當價值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客觀性,有人提出教師只宜做價值澄清,而非灌輸的工作。美國學者路易斯・拉思斯(Louis Raths)提出價值澄清法(value clarification),讓個體能對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行動的決策,提高意識和反思。價值成了分析和澄清的對象,而非灌輸或者傳授。
但是這也引起很多的質疑︰澄清只重過程,會不會忽略了結果?若澄清之後,學生覺得胡亂殺人是他的選擇,教師是否仍要說尊重、了解?道德判斷又是否只是一個人選擇,而可以抽離於社群和其傳統?自以為是個人的選擇,又會否其實是意識型態下的產物而不自知?今天這種價值澄清,當然成了一個最大的「頭盔」︰「價值沒有所謂對與錯,我會尊重和聆聽你的說法。你自己做決定吧。」
我竟然教出這種人?
說了這麼多,好像道德教育根本不可能——但這不是我的立場。我反而認為如果教師對價值有關的哲學討論,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明白價值不是那麼容易確定的事情,反而有利跟學生一起去討論和反思各種價值難題。
但這並不代表價值是隨意、主觀的。在倫理討論裡,或許真的沒有所謂唯一的答案,但倒可以透過辯論和論證,看到那說法或立場較具說服力。教師經驗較多,學術能力較高,亦有資格引導學生對艱難的道德議題作深入思考和討論。哈佛大學的著名教授邁克爾・桑德爾(Michael Sandel)的講演和文章就往往有這種特質。
同時,價值澄清法那著重討論、聆聽的特質,也有助教師了解學生而作出引導,畢竟價值非道德說教(moralizing),不是強加諸人,而是需要彼此的確認。我們也要接受道德教育,並不能保證培育出「好人」,正如教育哲學家 Robin Barrow 所言,一個道德上受教育(a morally educated person)並不等於一個有道德的人(a moral person)。教育工作者可以致力培養出前者,但是一個人能否做到道德,實可以受很多因素影響——沒有教過任何教育的販夫走卒往往更義薄雲天。但是有受過教育就是代表能想得複雜一點,能運用概念等去做判斷。明乎這點,也許同工對「我竟然教出這種人」能稍稍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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