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愛情的自言自語(十九)哲學家作為誘惑者|曾瑞明

撰文:曾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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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瑞明

第一次認識丹麥神學哲學家齊克果(Søren Aabye Kierkegaard)的《誘惑者日記》(Diary of a Seducer),是在中大哲學系教授陳特的存在主義課。陳特教授已離世多年了,但仍記得陳特先生介紹齊克果如何跟他的未婚妻雷吉娜・奧爾森(Regine Olsen)由相愛到拒婚。少年的我只感到那是一個遙遠、矇矓的世界,摸不著頭腦︰有一個女孩陪著自己不是很好嗎?為何會如此沉重,如此迂迴?還有,陳教授還提及林覺民的《與妻訣別書》。

齊克果(Søren Aabye Kierkegaard)《誘惑者日記》(Diary of a Seducer)

雷吉娜・奧爾森比齊克果年輕十歲,齊克果在她十四歲時已愛上她,於是跟蹤她(不是很合理嗎?)。當他二十七歲讀完神學後,竟膽敢真奔雷吉娜的家,並向她提親。人家的父親(竟然)答應了,這本應是人間美事,一段奇緣。但,這個「惡棍」最終竟然「撻訂」(放棄交易),傷透了一個少女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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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愛情在哲學的框架

如果你的男朋友是哲學家,小心。他們可能滿腦子觀念,將妳放在一個個的哲學框架內。在齊克果的思想體系,人生三階段是審美(aesthetic)、倫理(ethical)和宗教(religious)階段,而愛情只是審美階段的小插曲,而女人(準確點,是少女!)則是審美的對象。雖然,齊克果反對黑格爾,強調要由理論聚焦至個人,但他的「系統」仍很有黑格爾的風範。

雷吉娜是齊克果的女神,繆思,無疑他愛她,但可惜愛情卻只在他的感性(aesthetic)階段。婚姻在齊克果的眼中,是一個倫理階段。由一個階段「跳躍」至另一個階段,需要而要更多的東西,包括信心和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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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克果作為小說家

齊克果在《誘惑者日記》設定了一個叫做克蒂麗亞(Cordelia Wahl)的少女,而誘惑者約翰尼斯(Johannes)會是齊克果自己吧——但這樣說也不過是方便的權宜之計。首先,齊克果常用不同筆名寫稿,有類似經驗的人,都知道筆名是像面具或化妝一樣的保護,讓自己的思想和感情更真實地顯露。一個憂鬱的人,往往也愛戴墨鏡,亦是以作跟世界保持距離。寫小說的人,又怎會說小說人物就是自己。如果是自己,倒不如寫傳奇,而非小說吧。

齊克果就是這樣複雜,他的寫作方式亦是,跟我們理解的當代哲學的條分縷析的寫作很不同。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的《誘惑者》譯本,附有美國作家約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的前言,指齊克果本身就像一位小說家。此言甚是,齊克果跟柏拉圖一樣有文學天份。

齊克果《愛的作為》(Work of Love)

跟他另一本有關愛情的著作《愛的作為》(Work of Love)相比,《愛的作為》是直接道出主題,並用齊克果名義出版。但《誘惑者日記》是《非此/即彼》(Either/Or)的其中一部份而已,這作品會將倫理生活跟審美生活並列,讓兩種觀點互相對話,你很難說齊克果就是接受了某一個立場。

而在《誘惑者》,齊克果製造更多的論說層次。他並不是直接將誘惑者的故事由誘惑者口中講出,而是由一個偷走日記的男人把日記展示出來。這個偷東西的男人認識克蒂麗亞,但他評論誘惑者「詩意」、「天份極高」!他了解這個誘惑者。但你不能說他就是這誘惑者,自吹自擂!齊克果跟角色設置了距離,營造了空間。他可以聆聽到克蒂麗亞的哀求、失望和空虛。克蒂麗亞被誘惑者拋棄了。這是齊克果這個拋棄者要投入、接受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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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女人

「女人一向是取之不盡的反思對象,是取之不竭的觀察材料。我擔心男人倘若喪失了研究女人的衝動,則他雖然可以成為他所願意成為的一切,卻絕不能成為一種人——審美者。」誘惑者約翰尼斯就是這樣介定女人,而從而展開他的誘惑大計。他不是有什麼奸險或者邪惡,他只是要獲取一個少女的心,但同時他也讓少女全面佔據他的心靈(有別於一般偷心者)。約翰尼斯能捉住一個少女墜入情網的每一個心理細節,不讓她過早心醉神迷,而讓她的愛情慢慢飛躍,然後跟她享受愛情的高峰,跟她享受人生。約翰尼斯不是為了得到愛情,他技術上必然得到。他只是如品紅酒一樣,要盡全力享受愛情。

在《愛的作為》,齊克果也說欲愛(erotic love)毫無疑問是人生最美麗的快樂。只有女人跟男人一起,才有最夢幻的人生,因為「女人是男人的夢幻」。她們獨特的氣質令世界變成奼紫嫣紅,又令男人的支離破碎變得完整。

齊克果與殉情

約翰尼斯比齊克果厲害,因為他能引領克蒂麗亞對婚約抱怨,跟他一樣認為婚約只是外在的約束,妨礙愛情。他讓她知道,愛情只是兩人的秘密,不能讓外人猜測到,了解到的愛情,才能帶來快樂。結婚要將這「愛情」公諸於世,有什麼好玩?約翰尼斯這種快樂不是享樂主義式的,純肉欲的,而是審美的。但愛情該在哪時嘎然而止?就在談婚論嫁時︰「嘗試一下以詩意的形式去擺脫一位少女也是有價值的事,使她非常驕傲,使她感到是她自己厭倦了這段情緣。」

最奇怪的是,誘惑者這樣做是為了「為後人供極為豐富的觀察情愛的素材!」齊克果研究蘇格拉底,他用了蘇格拉底方法(the Socratic method),不斷在問「什麼是 XX?」他用這本日記問我們每一個問題︰什麼是愛情?另一個問題,也在《非此/即彼》處理的,則是什麼是婚姻!齊克果筆下有一個結了婚的法官,讚揚婚姻的美麗與真實。因為,當中有承諾(commitment)。倫理的愛跟審美的愛是兩種不同狀態的愛!再進一步的問題當然是,什麼是對神的愛?這則在《畏懼與顫慄》(Fear and Trembling)處理。好像是零散、混亂,但系統其實井然。

在以色列任教的學者 Sharon Krishek,在《Kierkegaard on Faith and Love》一書指出,齊克果其實是對愛有正面的說法,有極大的洞見。他關注如何全面接受一個人的空虛,而又同時接受生命的熱情,特別是在愛中的熱情。他想找到可欲的愛法,合適的愛法。這一方面要看我們如何存在,一方面我們如何創造。千萬不要孤立地看《誘惑者》,因為你會誤以為齊克果是教你「追女」,他其實只是告訴你最高境界的「追女」,也不過是愛情的一個小山丘。

純粹與悖謬:齊克果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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