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漢為爭產殺妻剁屍二審逆轉判免死 法官:智力較低且患抑鬱症
台灣桃園市69歲男子陳登科,2018年5月因離婚財產分配問題,將妻子殺死並剁屍7塊,分裝在雪櫃和膠袋中。法院一審判死刑。
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日(30日)二審宣判,法官考量陳男智力在中下水平且罹患抑鬱症,加上年近70歲、坦承犯行等因素,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據台媒報道,被告陳男與死亡的妻子簡美珠(歿年69歲)1987年結婚、2016年離婚,又在2017年8月間登記復婚。兩人育有1子1女都已成年,事發3天前兩人再度商定離婚。
女兒發現詭異袋子 打開竟是媽媽頭顱
根據一審法院調查,陳男認為離婚時簡女答應要給他一半財產,卻始終未履行,而心生不滿。案發於2018年5月25日上午10點多,陳男因離婚財產分配一事與簡女爭吵,他最後氣的到廚房拿菜刀揮砍簡女頭部,簡女倒地後陳男再以手摀住口鼻致死。陳男遂將屍體拖進浴室,以菜刀、鐵鎚,將屍體切割成7塊,裝入塑膠袋或收納箱並灑石灰防止屍臭四散,內臟則裝袋放進雪櫃。
2人的女兒察覺有異,隔天前往陳男住處找媽媽時,發現裝有異物的詭異袋子。女兒懷疑媽媽遇害,趕緊提著袋子前往派出所報案,當著警員的面打開袋子一看,竟是媽媽的頭顱,女兒當場嚇傻,全案因此爆發,震驚社會。但陳男應訊時卻做出奇怪的供述,不斷說妻子是被「木頭阿姨」殺害分屍。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嫌,對陳男提起公訴。
陳男指「木頭阿姨」犯案 兒女:從未聽過
一審法院審理時,法官對陳男所稱的「木頭阿姨」存疑,但依據精神鑑定結果,認定陳男於犯案時具有完整的行為能力,不適用減刑,重判陳男死刑。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時陳男還是主張「木頭阿姨」犯案,並非自己所為。高院也傳喚2人的女兒、兒子分別出庭,其中女兒為陳男求情,認為陳男心地善良,會逗弄外孫,雖然父母離婚後經常爭吵,但雙方從未動手;但兒子則希望司法判處父親最嚴厲之刑。子女均作證從未聽過「木頭阿姨」,且根據陳男的就診資料顯示,並沒有幻聽、幻覺或言語混亂的紀錄。
二審法官認為,過去陳男並無刑事案件等不良紀錄,子女也表示未曾見父親對母親施暴,因此考量智力水平在中下程度,罹患持續性憂鬱症,再加上年紀已近70歲,檢察官偵訊、法官羈押期間,陳嫌也坦承自己的犯行,認為無期徒刑可使終身與外界隔絕,也足以防禦對社會所產生的潛在危險,因此死刑並非是唯一的處罰方式,改判無期徒刑。
(綜合報道)